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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王德志、韦炫章、潘维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纳兴高速公路长耳营服务区更名为兴仁服务区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耳营服务区位于纳兴高速公路(G7612)晴兴段K203+850处,占地面积62亩,建筑面积5376平方米,于2012年12月31日开通运营,经营单位为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开集团),该服务区背靠黔西南州兴仁市,距离兴仁县城仅6公里。

二、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组织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公开集团进行研究,经研究,为更好宣传和推动兴仁市当地旅游和兴仁品牌发展, 提高兴仁市知名度,我厅原则上同意长耳营服务区更名,鉴于黔东南州丹寨县境内余安高速已有服务区命名为“兴仁服务区”,为避免服务区重名误导司乘人员,建议长耳营服务区结合地方文化和旅游发展,另择名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待服务区区名选定后,我厅将积极指导省公开集团按相关程序办理服务区更名事宜。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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