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6号建议的答复
游海燕、伍远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湄潭县湄江水库加高扩建为大型水库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湄江水库位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湄江河上游,水库总库容2330万立方米,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34.7米,工程任务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和发电,工程设计灌溉面积5.71万亩、向湄潭县城年供水量1065万立方米,电站装机640千瓦。水库于1960年建成发挥效益,历年来在保障粮食生产农田灌溉、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和县城防洪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推进情况
随着湄潭县城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义市组织研究了湄江水库加高扩建事宜,重点研究加高扩建对提升湄潭县城防洪标准、新增或改善灌溉面积、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经初步论证,加高扩建湄江水库基本可行,扩建后工程任务为防洪、灌溉、供水兼顾发电,总库容1.09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095亿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1.0958亿立方米,可将湄潭县城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升至50年一遇,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3万亩。
省水利厅积极支持湄江水库加高扩建工作,组织遵义市水务局将该项目申报纳入《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主动对接水利部长江委、水规总院和相关司局。目前,湄江水库加高扩建工程作为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已纳入正在修编的《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已印发实施的《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将湄江水库加高扩建工程作为黔北大型灌区的水源工程列入了规划;正在开展编制的“十五五”规划中,已将湄江水库加高扩建工程作为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向国家申报,并通过了水利部重大项目遴选初步审核。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对接水利部长江委、水规总院及相关司局,跟踪湄江水库加高扩建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情况,指导项目深化前期论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并开展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和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