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4号建议的答复
毛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耕地保护规划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有效衔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统一地类认定标准和要求
为切实解决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底图底数不一致、分类标准不统一等问题,2023年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提出要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切实解决地类冲突问题,要以“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对涉及森林、草原、湿地地类变化的,经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成果,确保地类认定的一致性。2024年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年度变更调查两项工作,均以我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技术标准开展调查普查工作。为做好林地管理边界与耕地空间的衔接,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于2024年10月底,组织完成了林草湿地类不一致图斑的核实认定工作,统一了国土调查地类。我省2024年国土变更“一上”成果数据、全省林草湿荒普查成果已按要求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统一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启用。
二、建立健全调查协同工作机制
为推动全省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化普查与年度变更调查有效衔接,2024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贵州省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2025年4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协同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对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两项工作共同部署统一开展,加强地类变更协同,减少不一致因素,避免重复、边界交叉和数据矛盾。目前,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正在研究部署2025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将按照两部局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持续保持一致,形成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共建、共认、共享、共用成果,高质量支撑自然资源和林草管理工作。
三、科学优化耕地林地布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林地布局优化工作,将优化耕地林地布局列入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写进省委1号文件、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级领导领衔推进2025年重大改革项目,明确由分管副省长领衔推进,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牵头落实。一是统筹开展林耕边界划定。2025年3月,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统筹开展贵州省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林耕矛盾冲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措施,指导各地统筹开展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划定工作,相关成果已按要求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审查。二是有序推进林耕空间置换。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筹力量系统推进林耕空间置换工作,我厅会同省林业局正在研究制定《贵州省2025年度林耕置换工作方案》《贵州省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技术要求,按照集中连片、坡度平缓、邻近现状耕地的原则,筛选确定置换区域,有序推进60万亩园林地上山、耕地下山,目前各项工作在推进中。三是积极落实“一张图”建设要求。目前,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正在安排部署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化解林耕矛盾,优化耕地、林地、草地等空间安排和保护要求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我厅正按要求抓好落实。
下一步,我厅将紧跟国家最新政策动向,按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加强与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科学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规划,合理确定补充耕地和国土绿化空间,着力优化耕地、林地等地类空间布局,建立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融合统筹的耕林空间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林业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