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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韦大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耕地保护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实地调研,系统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各地统筹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林园耕空间优化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重视耕地保护的意识大为增强,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省目前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摸清耕地后备资源。2025年3月,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开展贵州省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 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和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对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进行范围划分。指导各地结合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非农建设占补平衡指标需求等情况,在充分考虑林地管理边界的前提下,将立地条件好、水资源丰富,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能与周边耕地集中连片的低效园林地等划入耕地后备资源。目前,全省后备资源数据库已初步形成,林地管理边界划定数据已纳入全省林草湿荒普查成果并上报国家审核。

)统筹优化林园耕空间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优化耕地布局有关精神,落实省委、政府推进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逐步将25度以上陡坡旱地等调出的安排部署。一是试点先行探索思路。2024年选取了桐梓县、万山区作为林耕空间置换试点,率先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统筹林地耕地保护,科学合理划分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初步探索形成摸清底数明确底盘、规划编制协调矛盾、规范实施合理利用的基本工作思路。二是高位推动明确目标。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耕置换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落实。将优化耕地林地布局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推动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完成置换60万亩工作目标。目前,按照各地申报情况,黔西南州2025年度拟完成5.5万亩置换耕地面积。三是系统谋划建章立制。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林业局研究起草了《贵州省2025年度林耕空间置换工作方案》《贵州省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方案》《县级林耕置换实施方案(参考大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技术要点,为优化林地、园地、耕地空间布局明确政策要求和实施路径。

(三)有序推动撂荒耕地治理。一是全面完成整治。2023年,农业农村部下发我省52.85万个疑似撂荒耕地图斑。经组织各地实地核实,撂荒且具备复耕复种条件图斑1.52万个、面积8.34万亩。截至目前,全省具备复耕复种条件撂荒耕地已全部完成整治。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出台《贵州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发展粮食生产二十条措施》《贵州省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二十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利用责任,调动基层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统筹推动复耕。20254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常态化开展撂荒耕地排查整治,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补贴资格,待恢复耕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研究出台省级占补平衡改革政策文件。为贯彻国家关于占补平衡改革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从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健全耕地占补平衡机制、调动耕地保护和种粮抓粮积极性等四个方面细化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其中明确包括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完善补耕地管控机制等下一步需继续开展工作。同时,目前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已经初步建设完成,正在待国家明确统一启用时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推进林耕置换工作。指导各地综合考虑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林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因素,以县为单位编制林园耕空间优化实施方案,按垦造耕地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有序开展林耕置换,进一步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

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协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指导各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留出一定过渡期,稳妥审慎推进问题整改,分类推进撂荒耕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好耕地轮作、产粮油大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全程、半程托管服务落实后期管护措施和费用决防止简单粗暴、不讲究方法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推进建立与农业农村、林业、能源、交通、水利、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

)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继续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规则的要求,指导地方科学编制耕地占补平衡专项规划、耕地整改过渡期方案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三调前产生的占用耕地种树、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等行为,年度考核中不视为耕地减少。进一步压实地方耕地保护责任,做好耕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占补平衡管理及节约集约用地等考核工作。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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