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金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保护中整改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实地调研,系统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各地统筹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林耕置换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重视耕地保护的意识大为增强,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省目前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严格规范国土变更调查。一是依标准完成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等,按照实地认定现状认定地类,全面掌握全省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统一底数、底图、底板,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等各地项工作。二是开展年度变更调查。“三调”完成后,自然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国土变更调查,按照统一标准对地类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和准确性,支撑自然资源相关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技术保障。充分利用最新遥感卫星影像,结合省级地理国情监测、日常变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等相关成果,开展省级全覆盖遥感监测分析,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底图,进一步提高影像精度和监测图斑的准确率,保障调查成果质量。四是动态更新纠正调查成果。2023年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明确,无论是调查时点后新发生变化的,还是“三调”或历年国土调查错漏的,均应及时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或纠正调查成果,确保调查地类与实地现状保持一致。涉及管理急需的,可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自然资源部“直报即审”,各地可按照管理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或纠正国土调查成果。
(二)严格违法占耕执法督察。开展违建别墅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人造景观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整治整改,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印发了《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新增土地违法行为的函》,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土地网格化监管制度,借助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帮助地方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置违法占耕用地行为,坚持源头防控、打早打小,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统筹优化农业空间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优化耕地布局有关精神,落实省委、政府推进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逐步将25度以上陡坡旱地等调出的安排部署。一是试点先行探索思路。2024年选取了桐梓县、万山区作为林耕空间置换试点,率先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统筹林地耕地保护,科学合理划分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初步探索形成“摸清底数明确底盘、规划编制协调矛盾、规范实施合理利用”的基本工作思路。二是高位推动明确目标。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耕置换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落实。将优化耕地林地布局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推动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完成置换60万亩工作目标。目前,按照各地申报情况,黔西南州2025年度拟完成5.5万亩置换耕地面积。三是统筹划定林耕边界。省林业局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开展贵州省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结合 2024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和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对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进行范围划分。四是系统谋划建章立制。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林业局研究起草了《贵州省2025年度林耕空间置换工作方案》《贵州省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方案》《县级林耕置换实施方案(参考大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技术要点,为优化林地、园地、耕地空间布局明确政策要求和实施路径。
(四)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一是因地制宜整改恢复。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 44号)部署,省政府先后出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共同研究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发〔2022〕 19号),要求各地科学合理选择耕地整改恢复地块,综合考虑现状种植作物的生长周期和收获情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讲清道理,做好政策解释,有计划、有节奏、分类别、分区域逐步推动耕地整改恢复,坚决杜绝不切实际下任务、定时限等“简单化、一刀切”形式主义做法。二是强化统筹协同推进。指导市(州)结合资源禀赋,测算恢复潜力,兼顾基础产业、群众利益和粮食生产效益,科学确定耕地恢复规模,优先对一些低效产业、达到轮作条件等地块进行恢复。2024年3月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抢抓春耕生产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的通知》,共同部署推进恢复耕地和春耕生产工作。
(五)强化宣传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一是多渠道加强宣贯。通过全国土地日,推出耕地保护系列短视频,发布一图读懂制止耕地“非农化”政策解读、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发起全省“多彩耕地,美丽田园”主题全媒体作品征集活动等方式,积极营造“人人知耕保”“人人会耕保”良好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二是“面对面”引导。按照省直机关“双联双促”工作要求,厅领导和厅派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持续面向群众,对耕地保护尤其是村庄规划、乱占耕地建房、耕地用途管制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开展宣传引导,对群众的困难共谋办法,积极推动耕地保护工作持续向好。三是建立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省属技术单位优势,抽调厅属单位技术人员成立9个指导组,常驻9个市(州)开展“一对一”技术服务,累计1.2万人次、实地查看图斑7.8万个,充分调研基层实际情况,努力消除技术水平“屏障”,共享耕地保护“成果”,有效解决当前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土地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国土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安排部署,高质量做好我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和日常变更,对地类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和准确性,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二)持续严控非农化违法用地行为。督促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用地的前端监管,强化土地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压实县、乡发现制止报告新增土地违法行为的责任。实时研判违法用地形势,对形势严重的地区及时预警提醒。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问题,规范查处程序,公正文明执法。
(三)全力推进林耕置换工作。指导各地综合考虑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林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因素,以县为单位编制林园耕空间优化实施方案,按垦造耕地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有序开展林耕置换,进一步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
(四)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指导各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留出一定过渡期,稳妥审慎推进问题整改,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落实后期管护措施和费用,坚决防止简单粗暴、不讲究方法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配合水利部门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推进建立与农业农村、林业、能源、交通、水利、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
(五)持续强化宣传指导。按照国家耕地保护新政策新要求,充分发挥省级指导组技术优势,深入基层调研引导,充分听取问题建议,加强政策宣传和暗访指导力度,帮助各地强化风险研判,坚持杜绝为了单纯追求耕地数量,在耕地整改恢复工作中搞“简单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