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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龚书高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做好如下方面工作:一是建立用地保障协商机制,我厅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单位签订了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备忘录,建立用地保障会商机制和用地供给机制,共同协商解决用地当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合理用地需求,助力工业、煤矿(含矸石周转)等项目建设落地。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协作用地保障长效机制,主动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单位沟通对接,共同研究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建设。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成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调研究解决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用地保障中的重大问题,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保持信息共享、政策互通,对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协商和研究解决措施,推动项目落地建设。三是指导项目依规选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113 号),明确了建设项目选址的原则,要求项目科学选址,严守安全底线、严控安全风险,确保项目依据规划科学确定用地功能布局,符合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明确了应开展规划选址论证的项目类型,进行规划选址论证的程序、评审内容和标准,,增强项目选址科学性、合规性、有效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建立件项目综合论证机制。根据印发《关于规范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4〕684号),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及补划可行性、、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论证事项合并办理,相关踏勘一并开展,简化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批办事流程,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促进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加快办理、快速审批。五是着力精准配置用地计划,严格落实国家计划管理改革要求,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坚持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依据配置计划,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以及以批次用地方式申报办理审批手续的项目用地,统筹安排使用处置存量土地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六是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我厅督促和指导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工业和信息化、能源项目业主单位,提前服务,指导业主单位依规选址,加快用地申报。2023年来,全省共获批煤矿(含矸石周转场)项目用地60宗,2.01万亩,其工矿仓储用地542宗,6.76万亩。七是推进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我厅协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等单位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化解煤矸石填沟造地难题的有关意见建议,2024年8月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有条件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的通知》,选取六盘水市和毕节市推进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探索恢复为耕地项目选址及指导煤矸石填沟新增耕地的变更、指标核实及入库,试点示范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防范、土地复垦等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和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项目业主单位,了解煤矸石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主动服务,协助相关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申报建设用地。我厅加快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依法快速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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