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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杨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结转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群众缴纳的参保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用于生病就医时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在原新农合时期设置有家庭账户或个人账户,但存在较多弊端。鉴此,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在2020年底前取消城乡居民医保家庭账户或个人账户。目前,城乡居民医保虽然没有家庭账户和个人账户,但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医疗费用报销。其可报销额度是参保群众享受待遇的范围,不是实际拥有的资金额度。

关于您提出的当年没有使用的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结转使用的建议,目前尚无国家政策支持。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提出要建立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机制。我省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黔医保发〔2024〕18号),明确从2025年起:参保群众连续参保4年,次年大病保险封顶线额度可以提高2%;参保当年未使用医保基金即零报销的,次年大病保险封顶线额度提高2%。如果既是连续参保4年又零报销的,可以享受叠加奖励,大病保险封顶线额度最高可以提高20%。

我们也关注到有的群众参保积极性受到影响,也有突击就医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近年来,我们立足省情实际,一方面,尽力减轻缴费压力。继续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参保资助,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直系亲属医保费的范围扩大到近亲属,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开展缴费立减优惠活动;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聚焦医保惠民政策,全方位、多形式、零距离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积极争取参保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24年9月份以来,我省累计发布了1.7万余篇的医保政策宣传报道,报道覆盖微信、客户端、视频、网站、微博、数字报,点击量达到3.44亿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深入开展研究,向国家层面反映情况,适时完善政策机制,加强舆论宣传,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的认同感、幸福感、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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