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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刘元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推行门诊慢特病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实现门诊慢特病患者省内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给患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办结方式,从而减少患者就医报销成本,进一步提高患者就医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建议

近年来,为了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下,我省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工作。2022年以来,相继将利福平耐药性肺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苯丙酮尿症(0-18岁)、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慢特病病种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截至目前,贵州省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种有15种,能提供直接结算服务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219家,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直接结算服务,给患者异地就医带来了便利。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经办流程,做好信息系统支撑,进一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种范围,切实减轻参保群众“跑腿垫资”的负担,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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