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4号建议的答复
赵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天柱县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我县打造湘黔边界区域医疗中心,在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上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在申报区域医疗中心等卫生建设项目时,优先将我县纳入规划”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一是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面,“十四五”期间我
省获批建设5 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均已正式运营,有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区域医疗中心市州全覆盖要求,铜仁等6个未建设国家区域医 疗中心的市(州)已规划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据了解,“十五五”期间国家主要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下一步将指导天柱县谋划推进县域医共体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建设。二是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政策支持方面,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 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工 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将强化政策保障和支持指导,加强对天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的指导力度。
二、关于“加大我县卫生人才引进培育支持力度,在人员编制、职称晋升管理、拔尖人才培养和高端人才评聘等名额分配时 向我县倾斜”的建议
一是人员编制工作。中央对于事业编制管理有严格规定,编 制实行“总量控制”是长期执行的政策,各地所需事业编制只能在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天柱县的编制由天柱县委、县委编办统筹负责,省卫生健康委无权干涉市县卫健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设置。二是职称晋升管理工作。我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倾斜政策:1.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的,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对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符合省内合格标准划定范围的人员进行省内合格划定,划定的省内合格可作为相应级别的聘任依据,乡镇卫生院等属于“Ⅱ类省内合格”聘用范围。2.在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面,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取得省内合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无需取得国家级合格,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扎根基层或在急诊科(含院前急救)、儿 科、精神科、感染科等人员紧缺学科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申报高级职称时工作业绩满足2 项即可。三是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根据 《关于实施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程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5〕6 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程有关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人领办发〔2025〕3 号)文件精神,我省高层次人才按不同层次分为顶尖人才后备人选、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后续工作中,省卫生健康委将在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的统筹下,指导包括天柱县医疗卫生机构人选在内的各地人选开展申报工作。四是高端人才评聘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涉及的高端人才评聘、推荐项目有国家杰出医师、国家优秀青年医师,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后续工作中,省卫生健康委将指导包括天柱县医疗卫生机构人选在内的各地人选申报工作,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争取向市县倾斜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
三、关于“加大对我县县医院、县中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的“急诊+慢病+特色”科室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县域医疗次中心科室能力建设,2022 年投入500 万元支持天柱县远口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2025年继续支持天柱县白市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状、资源及特色优势,2025年天柱县新建的县域医疗次中心可按需开展科室的设置,全面提升次中心的诊疗服务能力。二是省中医药局高度重视中医优势专科及重点学科建设。“十四五”以来,省中医药局先后于2021年、2023年组织开展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重点学 科建设学科(培育学科)遴选,共遴选出23 个建设学科和20 个培育学科。下一步,将支持天柱县中医医院在中医特色优势发挥、重大疾病救治、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现代化管理等方面加快发展,积极争创省级中医优势专科,积极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争创省级重点学科。
四、关于“加大对我县卫生健康领域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围绕医疗设备更新升级、老旧病房改造、中医能力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天柱县中医院康养中心 建设项目等项目,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打造建设工作”的建议
一是省发展改革委将指导黔东南州和天柱县相关部门,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资金支持投向谋划储备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切实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短板。二是省卫生健康委在资金支持方面,每年补助财政资金60 万元支持天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用于开展特色科室建设、配备设施设备、举办人员培训等;2024年、2025 年共计投入财政资金97.05 万元支持天柱县97个村卫生室提档升级设备、补充必要设施、进行房屋修缮等;每年均按时足额下达天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及村医补助等卫生健康领域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天柱县发挥特色优势、重大疾病救治、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现代化管理等方面加快发展,积极争创省级中医优势专科,积极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争创省级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