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执法检查 推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
执法检查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有效措施。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有效贯彻实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毕节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走深走实,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交办审议意见等方式,对毕节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情况开展监督。
2024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2024年8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并结合调研发现的问题、与会人员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文化保护传承;进一步强化民族经济发展”4条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半年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有力有效采取措施全力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全力推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见行见效。
——坚持高位推动。坚持市县乡村一体推进,聚焦中央和省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员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其作为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线,融入社会发展全局,制定《毕节市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聚力打造各民族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
——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学习内容,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各级领导干部800余人次,培训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实现全覆盖。构建大、中、小、幼衔接的思政课程体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进高校、《中华民族大团结》进中学、《中华民族大家庭》进小学。实施“互联网+铸牢”行动,建立全媒体宣传矩阵,转载、刊发宣传信息300余篇,编发宣传品10万余份、标识标语5000余条。办好“十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各地开展宣讲600余场次,推动宣传教育立体化、多层次、实效化开展,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实效。
——做实文化支撑。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家顾问组,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实施中华文化主题系列工程,以学校、景区、文博场馆等为重点,创新历史叙事和话语体系,积极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主题公园等。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转化,深挖历史文化,打造毕节地域文化品牌,推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MV等作品,55部《毕节彝族古文字档案》入选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多部推文获推介宣传,民族体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不断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文化认同。
——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2024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390万元,在民族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132个。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为契机,推进民族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遴选出3个村寨投入1180万元实施一批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召开和美村寨建设三年行动启动会,推荐18个村寨申报2025年省级项目。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2024年18家企业获省级民贸企业认定,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新丰富形式,培树示范典型,黔西市化屋村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威宁自治县获全国示范县命名,全市建成8个国家级、176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书科 肖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