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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念好“三字诀” 抓实干部任职监督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促进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绥阳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施行干部任职公开承诺制和述职评议办法,切实培养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职尽责,时刻牢记为民宗旨,树立新时期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绥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命的干部任职公开承诺现场

 

  “诺”出路线图

  “绥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现在我就本人在任期内如何履职,向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我将着力聚任务强落实做大总量。保持金银花为主的中药材、辣椒产业发展战略定力,全面推进“1+2+N”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开承诺人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旋律,结合本职工作,从抓亮点、解难题等方面作出承诺。

  2022年,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的基础上,通过在县电视台和绥阳发布视频号开设“公开任职承诺专栏”,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勤政廉政及紧扣任期内主要任务等向全县人民公开任职承诺,主动在县主流媒体上公开“亮相”,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承诺、经常对照自查、从严兑现到位,做到有位有为,有为更有责,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到出色出彩出业绩。目前,绥阳县30名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全部开展公开任职承诺,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热议,获得了一致好评。

 

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现场

 

  “述”出成绩单

  “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帮助我及时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及依法履职的方向和重点,提升我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近年来,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口头述职。

  为持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县政府组成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机制,制定出台《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依法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现场听取述职和书面审阅述职的方式,实现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全覆盖。确保干事创业“领头雁”在人大有效监督下,紧扣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总体部署,进一步依法行政,担当履职,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全力助推绥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评”出真作为

  述职是亮成绩,评议就是晒结果。“人大述职测评不是在监督中批评指责,而是通过这种监督方式,帮助被测评对象实实在在改进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绥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任期内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对被任命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情况和年度述职情况。现场给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并及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审议后报送县委,抄送有关单位,同时在县门户网站向全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布。对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采取集体谈话、再次述职等形式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县委,促使干部以测评结果为依据,认真查找问题,提前谋划,鼓足干劲,担当作为,让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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