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 一、为委员会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做好服务工作。 二、为委员会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服务工作。 三、为委员会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做好服务工作。 四、为委员会草拟和参与草拟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案、开展立法调研、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做好服务工作。 五、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情况报告、工作报告做好服务工作。 六、为委员会对有关职能部门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服务工作。 七、为委员会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调查报告、简报等文稿。 八、负责委员会的文书处理和资料、信息收集工作。 九、为委员会所订的“三项工作联系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省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落实做好服务工作。 十、为委员会开展“贵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委员会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二、承办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按照领导的指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十三、负责委员会与全国人大、外省(市、区)人大及本省州市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委的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联系;负责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人大代表的联系并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与本省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和省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及各处室的联系。 十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 责 人: | 主任:黎 莉 联系电话:86890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