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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联络处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主要职责: 一、为委员会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选举、任免、联络方面议案做好服务工作。
二、为省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后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等做好; 服务工作。
三、为委员会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做好服务工作。
四、为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选举、任免、联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做好服务工作。
五、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执行选举、任免、联络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报告和工作报告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为委员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选举、任免、联络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做好服务工作。
七、为委员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述职评议工作; 服务。
八、加强与省人大代表和在黔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协助委员会做好代表视察的组织、代表来信来访的处理等工作。
九、负责与省内外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省委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省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及有关处室的联系工作。
十、草拟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调查报告等,负责联络简报、工作简报编写和有关领导讲话稿的草拟。
十一、负责委员会的文书处理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 处长:何超志副处长:丁冠华    联系电话:868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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