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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工作,对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筹备省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厅召开的有关宣传工作的会议;起草有关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报告、文稿和领导同志讲话稿;指导各州、市、县(区、特区)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委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经验总结和交流体工作。
三、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省人大机关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拟订省人代会宣传标语、口号;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机关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组织和评选工作,向全国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办公室推荐参评作品。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 处长:   联系电话:868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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