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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常委会党组会、秘书长办公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草拟常委会、常委会党组、办公厅部分文稿。

三、负责“一府两院”联席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拟订常委会年度议题计划建议稿。

四、承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服务工作。

五、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办公厅的机要、文电的接收、传阅、催办等工作,承办机关保密委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机关公文的编号、用印及格式把关工作。

七、编印省人代会、常委会公报。

八、承办机关的文件、信件的收发和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九、负责常委会和办公厅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委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

十、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总值班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 处长: 雷  雨     副处长:金  洋        联系电话:8689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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