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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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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做好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录用、调动、考核、奖惩、培训、晋级、晋职、离退休、辞职、退职等具体工作。

二、承办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人事统计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方面的具体工作。

四、做好技术工人等级考评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承办全省人大干部培训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机关在职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八、负责机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具体工作。

九、负责省人代会和机关重大活动的人员调配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

处  长:黎 莉            联系电话:868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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