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 主要职责: |
一、做好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录用、调动、考核、奖惩、培训、晋级、晋职、离退休、辞职、退职等具体工作。 二、承办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人事统计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方面的具体工作。 四、做好技术工人等级考评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承办全省人大干部培训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机关在职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八、负责机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具体工作。 九、负责省人代会和机关重大活动的人员调配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负 责 人: |
处 长:黎 莉 联系电话:8689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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