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赤水河,法院把庭审搬到了人大代表工作站 | 全过程人民民主云南实践
“现在开庭!”
在赤水河畔的古村落中,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进行——
近日,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河源头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携手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法治实践宣传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赤水河源头保护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陈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整场庭审程序规范,工作站驻站代表、村干部及部分村民等150余人“沉浸式”参与到这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审判中。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近距离了解了宣读公诉书、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护、被告人陈述等庭审过程,直观感受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庭审现场”变成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教育课堂”。
“我现在知道错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违反了法律,非常地后悔……”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和法官干警还就地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治讲堂”,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遵守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以前只知道捕鸟捕鱼不对,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以后不仅自己不做,也要告诉身边人不能做。”一位旁听村民感慨道。
身边的典型案例是最鲜活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下一步,镇雄县人大常委会将以赤水河源头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人大代表的职能优势,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持续做细做实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后半篇文章”,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烙在心里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