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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好下放的地方立法权之广东中山篇——以立法“绣花针”织就现代产业“新锦缎”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速推进的浪潮中,广东中山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与深厚的产业基础,全力开拓高质量发展新航道。自2015年5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市委中心工作,锚定重点领域,以改革发展需求为导向,秉持“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像“绣花”般精细立法,增强立法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已先后制定出台14部法规。其中,多部法规紧扣现代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犹如“丝线”,逐步织就了中山现代产业发展的“新锦缎”,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靶向立法

精准刺破产业堵点“厚障壁”

横跨珠江东西岸的深中通道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黄金通道”,其顺利开通为中山带来重大发展契机。面对如何借助这一东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课题,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成立专项调研组深入产业发展一线,通过广泛走访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多轮座谈研讨,精准剖析产业发展堵点,锁定“瓶颈”问题。


组织人大代表调研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


调研组发现,中山虽然产业基础雄厚,但全市工业用地布局分散、缺乏统筹规划,难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园区集群。土地碎片化问题直接导致中山产业承载能力受限,众多大型优质项目因“用地难”而难以落地,成为阻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掣肘。

2022年1月14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决定》,明确了“工改”的目标和工作原则,厘清了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体的责任,提出了政府配套政策要求,为破解土地权属复杂、审批流程冗长等难题提供了法规依据,如同用“绣花针”挑开了土地难题的“线结”。

针对产业发展进程中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难题,2024年,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条例清晰界定了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的职能与责任,构建起工业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转移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和信息追溯制度体系,为产业绿色发展筑牢了坚实法治保障,精细缝合了产业绿色发展漏洞。

“聚焦具体问题,科学制定法规条文,确保法律条款贴合现实需求、具备实操性。这种立法方式,有效破除制度性障碍,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护航产业可持续发展。”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山超4.8万亩村镇低效用地实现华丽转身,新增投资近1900亿元,村集体物业价值普遍增长10倍以上,本土企业增资扩产,外出企业纷纷回归,连续两年招商引资突破千亿。与此同时,中山产业绿色发展成果同样显著。以火炬开发区张家边“工改”项目为例,该项目建成后,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引入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绿色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现单位面积工业产值提升3倍,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大大降低,成为产业绿色升级的标杆。


健全体系

法规编织产业升级“保障网”

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是近年来中山发展的重要课题。为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在营商环境、产业、交通、创新、公共服务、规划等六个方面一体化,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把营商环境建设列为重要立法任务,积极推进《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开展立法调研与法规审议过程中,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集民意、代表意见建议,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如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公告,在全市16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人大代表联络站收集意见,共收到来自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500余条。同时,召开专家论证会、评估会,邀请法规起草部门、市司法局等共同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和讨论修改等。在讨论人才住房保障条款时,专家们就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不断完善细化法规内容,加快法规形成与出台速度,用“绣花针”精心编织法规之网。

2024年1月1日起,《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同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企业从进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设定了39个方面的制度措施,全方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构建了“引育用留”全链条制度体系,通过搭建多元培养平台、提供资金支持、推行精准分类评价、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成功吸引了人才加速汇聚。

中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条例实施以来,中山人才引育数量显著增长,截至2024年年底,新培养引进硕士、博士及高级职称青年后备人才1349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6422人,新增技能人才达12.69万人。”


聘任人大代表为营商环境监督员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确保法规真正落地见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聘任37名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担任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注重及时收集企业对营商环境的反馈意见,了解法规实施中的堵点难点,督促政府部门高效解决。同时,为企业家打造专属节日,作出设立“中山企业家日”的决定,着力营造尊商重商的浓厚氛围。

“目前,中山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已收集并解决企业诉求80多件,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山企业家日’,邀请众多企业家参会,面对面了解企业需求,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政企同心加快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区域联动

协同绣出发展新局“同心圆”

在粤港澳大湾区加速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区域协同立法正成为破解共性治理难题的“金钥匙”。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跨区域法治协作新路径,近日与珠海、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就固体废物处理开展协同立法,以法治合力打通区域治理堵点。

“由于三市地缘相近、产业相融,需进一步深化都市圈生态合作,完善区域环境合作、区域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都市圈生态保护一体化及粤港澳大湾区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协同立法立足三地实际,打破行政藩篱,创新构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一体化工作机制,不仅有效提升区域固废处置效能,更为大湾区产业绿色协同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如同用“绣花针”将三地法治“丝线”绣在一起,绣出绿色发展“同心圆”。

事实上,中山在区域协同立法领域早已先行一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与《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作为广东省首个生态领域协同立法成果,将两市在前山河流域治理中的实践经验转化为法治规范,显著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区域产业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屏障,更为大湾区跨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山样本”。这些创新实践,正持续擦亮大湾区协同发展的法治底色。

“10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发展所需、民生所盼,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立法之路。”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长春表示,下一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持续深化“时、度、效”相统一的立法改革,加强新兴领域立法,深化区域协同立法,用好立法“绣花针”,精雕细琢,完善法规体系。同时,强化法规实施监督,助力中山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中勇立潮头、行稳致远。(作者:罗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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