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梧桐街道:聚力民生“微实事”,托举群众“大幸福”
悠悠三百里楠溪江是永嘉人民的母亲河,也是不可多得的生态瑰宝。温州市永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民意整合、民主决策和闭环监督三方面机制创新,为楠溪江保护注入强大动力。
创新民意整合机制“聚零为整”
楠溪江的保护和利用是民心所向,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或提案的形式呼吁保护楠溪江。
2016年永嘉县人代会期间,部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12件分散建议被整合为《关于制定〈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 。同年,在温州市人代会上由永嘉代表团提出启动楠溪江保护立法的建议,温州市政府受理后将建议移交至永嘉县人民政府办理。
2017年,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批准永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决定》;2018年,楠溪江保护立法被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预备项目,直至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这是温州市拥有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关于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楠溪江的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创新民主决策机制“广纳众智”
永嘉县构建了全过程民主决策框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多主体全面系统调研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楠溪江生态环境保护调研领导小组,以楠溪江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症结作为着力点和切入点,从“访部门、探实地、学先进”三个层面开展调研。
全过程跟进意见征集
县人大常委会前后共组织开展了27次楠溪江保护立法意见征求会。通过不同对象、不同形式的意见征求,有效地调动了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了综合的法规草案修改建议,为温州市人大法规草案的审议修改提供了最鲜活的参考资料。
创新闭环监督机制“督实见效”
永嘉县人大构建了全链条刚性监督体系,确保楠溪江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围绕楠溪江水资源环境保护召开专题询问会;2022年10月,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再次召开专题询问会;2023年,对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会后第一时间将测评结果函告县政府。
2021年,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2023年,会同县政协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再次交办县政府;2024年,以议案办理楠溪江保护相关问题。县人大通过综合运用议案办理、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联合督查等监督方式,以“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持续高压循环监督,将楠溪江的保护落到实处。
2024年在楠溪江沿岸滩林专项整治中,县人大督促县政府将整治进度纳入重要督办事项,推动拆除整治沿江违建1.8万平方米,拆除违章固定建筑物构筑物326处,清理建筑垃圾2万立方米。
2025年,县人大聚焦楠溪江保护与利用,强化专项工作监督。一方面,紧盯渔业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另一方面,专题听取楠溪江创建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工作汇报,助力景区创建,推动保护与利用协同发展,以有力监督守护楠溪江生态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