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构建“1+X”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体系
2015年,中国立法史册上镌刻下重要一笔。这一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十年来,浙江各设区的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立法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一大批促发展保善治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推出“地方立法‘浙’十年”栏目,回望浙江地方立法轨迹,展示十年来各设区的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营造我省设区的市高质量立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是温州发展的基础所在、特色所在、潜力所在。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温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对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开展体系化构建、差异化补充、具体化落实,以立法之力推动温州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截至2025年8月,以《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为统领,《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等其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立法为支持的“1+X”温州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体系已经初步构建、有效实施,为重塑“民营经济看温州”时代标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两个健康”:
从实践探索到首度入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创建全国首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3年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应运而生,完成全国范围内“两个健康”的首次立法探索,成为温州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体系的支撑性、基础性、综合性法规。
条例具有鲜明的“两个健康”成色和温州特色。一是做好“固化”文章,在系统查摆基础上,总结提炼创建过程中的“清单式”工作经验。二是做好“转化”文章,将政策语言转化为“法言法语”。三是做好“深化”文章,使立法制度设计既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更加体现规范引领、科学高效。
条例入选2022年全国“新时代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提名名单,并被中央改革办《改革经验交流》刊发全国推介。2023年11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落实会议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经验推广试点工作会议在温州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推动温州“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行稳致远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动力。
量身定制:
激活民营企业创新动能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并提出“浙江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重要要求。但在温州,民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基础不牢、底气不足、活力不高、生态不优等制约。
温州市人大适时出台《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针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所思所困所盼作出制度性回应。条例聚焦“创新能级提升”,构建温州“一区一廊一会一室一集群”创新格局;聚焦“创新要素集聚”,对人才、项目、土地、资金等创新资源作出系统布局;聚焦“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各类创新平台布局,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聚焦“创新生态优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保护和容错力度。
条例是全国首部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的科技创新促进立法,通过系列制度创设和政策集成,形成更具牵引性、推动力的实招硬招,激发民营企业的创业激情、创新活力和创富梦想,成为温州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体系又一重要立法成果。
小体量大容量:
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立足夯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法治根基,《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是全国首部直接以“商业秘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是温州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体系的重要构成,为推动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出温州方案、贡献温州解法。
规定全文仅14条,一方面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破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难点堵点,为企业提供清晰保护指引,支持企业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内部控制和规范管理,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担当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立法建立健全保护严格、导向清晰、处置高效、执行有力、多元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推动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一体构建,为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