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服务保障代表依法有序规范履职——专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李明臻
新修改的代表法立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履职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更为系统、明确的规定。高水平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仅是落实新修改代表法的必然要求, 更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代表工作改革创新,在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上打出了系列“组合拳”。
“我们坚持高位推动,将学习新修改的代表法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代表培训核心内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李明臻告诉记者,常委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相关委员会具体落实,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学习网络,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联络平台”、专题研讨培训班等平台,邀请全国人大权威专家深度解读新修改的代表法精髓及履职实务;打造“智慧人大”App学习专区,提供法规原文、权威解读、履职案例等丰富资源,实现代表“指尖学习”常态化。李明臻表示:“培训聚焦议案建议撰写、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群众方法等关键内容,显著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与实用性。”此外,开展“代表法宣传月”活动,在代表联络站点设置代表法宣传角,组织代表进社区宣讲38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5万份。目前正在修订完善《河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关工作配套操作指南。
记者注意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顺应“依法履职”深层次需求,克服传统“一锅烩”“一阵风”式培训,探索形成“四阶递进模块”培训体系(初任奠基模块、年中深化模块、专题赋能模块、换届衔接模块)等集中培训相配套,网上学习、小组学习、代表自学等分散学习相衔接,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培训模式。
“我们瞄准建立代表履职的素养提升体系,今年上半年制定完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实现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标准化。2021年至今,共对124名出缺和132名增补的省人大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李明臻介绍道,“下一步,结合‘十五五’代表工作规划,代表能力素质培训方面,我们将突出强化政治引领与履职能力建设。在思想政治建设上,每年举办1至2期代表政治理论培训班或专题报告会,将党的创新理论作为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和届中培训的必修课和首课。在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上,建立‘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履职实务+专业知识’四大模块课程库。”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是尊重代表权利、回应人民关切的直接体现。新修改的代表法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李明臻详细介绍:“在围绕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效方面,我们有三个着力点:一是强化选题引导与能力培训。每年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两高四着力’重点任务发布《代表议案建议选题参考指引》,将高质量议案建议撰写作为培训核心内容。二是深化调研支撑。探索建立‘代表+专家+工委工作人员’联合调研模式,提升调研深度和专业性。三是优化办理全流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提高交办的准确性和效率;推行复杂建议‘主协办’制度;严格落实办理‘三见面’制度,建立健全由代表满意度评价、办理实效评估、办理规范度评价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
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将代表联络站和代表履职平台的建设纳入法律框架。李明臻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巩固代表履职活动阵地建设上围绕线下和线上展开。线下平台围绕‘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使用常态化、运行数字化’的目标要求,推动代表联络站迭代升级,充分发挥‘联、商、督、促’四大功能,拓展代表联系选民、接待群众、回选区述职等功能,指导基层联络站点建设与党群服务中心相融合。同时,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特长和优势,建设功能性专业联络站近400个。线上平台以省人大代表联络总站为牵引,以18个市中心站和214个基层示范点为支撑,打造基层联络平台,形成‘掌上通、网上链、码上办’一体化格局,有效提升联系群众的便捷度。”
据了解,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健全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方面注重抓制度机制的规范和创新。在综合性制度层面,编制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出台《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建立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的指导意见》等。在单项工作制度层面,起草并推动审议通过《河南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把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纳入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范畴,将基层民主实践制度化、具体化、生活化。出台《关于在市县乡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把项目征集关口,打造为民办事新模式。制定《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使用经费原则范围、开支程序标准、管理监督等予以明确。撰写《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指南》等,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专业指导。
新修改的代表法,对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体系建设提出原则性规定,强调通过制度化和规范化手段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李明臻说:“我们在实践创新上突出了‘三化’的做法,极大提高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和活力。一是代表履职痕迹化管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及档案陈列室,制定《河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推动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代表履职公开化评价,同时结合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征集一批履职成效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代表事迹,汇编成《人大代表履职事迹选编》,全面展现各级各领域人大代表的履职担当。三是代表履职多元化激励,编印《代表工作》200余期,在中国人大网、《联络动态》《人民代表报》等刊物上发表河南省代表工作经验做法70余篇,在融媒体中心开设代表履职宣传专栏。建立优秀代表建议及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等激励评价机制,每年评选一次,并组织各种形式的交流研讨,调动各方积极性。”
“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新修改的代表法精髓,精准把握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关键问题与核心要义,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履职支撑体系上下功夫,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李明臻信心满满。(作者:常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