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小体例”立法激活发展“大棋局”
2015年,中国立法史册上镌刻下重要一笔。这一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十年来,浙江各设区的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立法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一大批促发展保善治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推出“地方立法‘浙’十年”栏目,回望浙江地方立法轨迹,展示十年来各设区的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营造我省设区的市高质量立法的良好氛围。
十载光阴流转,嘉禾之地涌动着蓬勃的法治生机。自2015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嘉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奋楫扬帆,精心孕育21部地方性法规。其中,程序法规1部,实体法规20部,4部为全国首创,1部为全国设区的市首创,6部为全省首创。秉持“立项精准、框架精干、条文精细”的“三精”立法理念,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大主题”,找准“小切口”,优化“小体例”。20部实体法规,条数平均25条,最少的仅14条,逾九成属“小切口、小体例”立法项目。这精微之笔,将地方立法引向“细”处延展、向“实”处扎根,走出了一条独具嘉兴辨识度的“小体例”立法轻型之路。
与时代同频,立法引领改革创新
在海宁市的浙江万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丁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人员应约而来。他们根据企业填报的需求,进行预约式指导服务,现场解决了企业关心的特种设备维护和消防人员培训等问题。该公司负责人说:“从今年开始,我们明显感受到检查的次数减少,效率更高,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负担。”
这一变化,源于一部地方性法规——《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
“综合查一次”是指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行政检查,由不同行政机关或者同一行政机关同时一次性开展的行政检查模式。
2018年,嘉兴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开展“综合查一次”,尽可能地降低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但在推进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部门内部统筹等。
历经6年探索实践,嘉兴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和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2024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不分章节,共14条。这是全国首部规范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地方性法规,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什么是“综合查一次”、如何开展“综合查一次”,并针对协同开展行政检查过程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规范。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检查协同、提高检查质效、减少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力量。
据悉,该规定施行以来已取得显著效果,截至8月底,统筹制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112个,整合行政检查事项576项,涵盖行政执法部门27个,全市涉企行政检查14413户次,同比下降53.32%,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76.32%。
全国首部科创金融专项法规——《嘉兴市科创金融促进条例》同样紧扣改革创新主题,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
2022年11月,嘉兴作为全国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中唯一的地级市,肩负起探索重任。
科创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其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的特点,需要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这部仅22条的法规,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从三个层面为破解科创企业融资这一核心难题交出了法治答卷:强化政府引导,突出科创类引导基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金融组织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科创企业融资支持;明确政府支持激励保障的具体措施,促进科创金融有效供给。
该条例鼓励金融机构“精准滴灌”,在嘉兴银行服务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浙江巨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得到了生动体现。嘉兴银行通过敏锐捕捉企业需求,组建专业团队攻克难点,最终成功发放并购贷款。“510万元的‘并购嘉’贷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该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与人民同心,立法推动城乡融合
下午三点,嘉兴经济开发区塘汇街道新禾家苑未来社区的百姓健身房里,前来健身的年轻人络绎不绝。“这里离得近,环境也很好,健身很方便。而且,相对来说,这里的价格更亲民!”市民肖炜每隔两三天,就会到这里来打卡健身。
“市民来这里健身每次只需要10块钱,月卡99元,包年500元。”塘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谢超介绍,百姓健身房之所以能以比较亲民的价格服务周边市民,离不开《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这部法规的有力推动。
据统计,该条例施行两年多来,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大幅增加至22084个,总面积增加300余万平方米,增幅近20%;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1000片场地向社会开放共享;利用公园、广场、绿地等建立健身站点约10000个,让便捷健身触手可及。
养老无忧,政策先行。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在这里得到了法治回应。
2024年6月1日起,《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涵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服务设施、服务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发展。
该条例施行一年多来,全市建成80家养老机构、83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70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42个养老驿站,在全省率先实现镇、村两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同时,根据城市、农村等不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模式,打造“嘉有助餐”品牌。截至目前,全市建成社区食堂89个、老年助餐点1057个,全市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率从60%提升至99.1%,助餐人数600多万人次。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让人民群众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
每年4月为嘉兴市全民阅读月;每年10月为嘉兴市全民艺术普及月;推进城乡一体的“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固化了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创新的“嘉兴经验”……
全国首部聚焦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25条,从政府责任、服务供给、社会参与、激励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
与传承同步,立法守护历史文化
守护好、传承好“红色根脉”,深深刻印在嘉兴人民的心里。自2015年嘉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要求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南湖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强烈。2016年,“南湖保护”正式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南湖革命纪念馆周边经常有不少人在遛狗。”“夏秋季节,经常能在红船停泊水域见到游泳的人,而且有的人还擅自攀上湖心岛。”……种种行为,与庄严的革命圣地氛围形成鲜明反差,南湖的人文景观、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在立法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纷纷指出这些亟待整治的“乱象”问题。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立法进程中召开座谈研讨会26场,征集意见建议354条,草案修改21次。从立法思路到框架结构,从制度设计到具体表述,反复讨论,字斟句酌。
2017年3月,《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于党的96岁生日当天(2017年7月1日)施行。
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与南湖革命纪念馆承载着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是南湖保护的重中之重。条例强化对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和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明确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控制范围。保护控制范围应当包括南湖湖心岛、纪念画舫停泊处及延伸湖面水域。根据条例规定,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控制范围,禁止在南湖核心区域游泳、垂钓以及从事帆船、冲浪、摩托艇、皮划艇等水上活动。
赓续红色血脉,还需要不断扩大其影响。条例明确南湖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南湖的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特点,培育和发展具有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休闲、游览观光等功能的公益性、大众化服务项目,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条件。
条例实施以来,嘉兴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南湖保护规划,提升南湖核心区魅力、实施南湖生态修复、全面加强执法力度。嘉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广泛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积极推进南湖保护条例的落地生根。
2024年6月11日,修改后的《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重新公布,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南湖保护措施。如今,南湖红色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愈发凸显。
在嘉善县西塘古镇,同样以立法回应时代答卷,生态文明与人文传承共同守护着水墨江南的千年韵味。
2023年10月1日,《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21条,主要内容包括西塘古镇保护范围、古镇保护机构、古镇保护对象、古镇传统风貌建筑、古镇保护监督管理以及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在该条例的施行推动下,嘉善西塘与上海金泽、江苏吴江等环淀山湖八镇人大加强互动交流,通过联合调研等方式,发现古镇保护的共性问题,合力助推法律法规落地。同时,八镇人大联合推动古镇文旅资源整合,形成“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旅圈”,实现游客资源互导、政策标准互通。
该条例施行以来,西塘古镇实施了古镇转型提质、白蚁防治、危房改造等近20项工程项目,总投资额超8000万元。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西塘古镇接待游客668万人次,带动旅游行业收入超10亿元,实现了“古镇保护、百姓富裕”的双目标。
十度春秋更替,嘉兴深耕“精准选题、精良设计、精干体例”的“小体例”立法模式,精雕细琢,久久为功,逐步完成了从“蹒跚学步”到“阔步前行”的蜕变。
未来新征程上,嘉兴地方立法将以更前瞻的法治思维、更广泛的民主参与、更精准的制度供给,继续书写“法润禾城”的时代新篇章。(作者:李雨曈 李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