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筑基监督赋能 书写“水润民生”的崭新篇章
今年国庆期间,以温泉闻名的营口市双台镇、熊岳镇进入“黄金周模式”。凭借独特的文旅产业优势及丰富的旅游项目,这里已成为北方游客度假的热门选择,游客量持续攀升。“十一期间我们民宿天天爆满,日均入住近 2000 人,规范经营让回头客越来越多!”一位民宿业主道出了营口温泉产业的发展底气。
《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0月实施以来,在营口市人大常委会“立法 + 监督”双轮驱动下,这座东北温泉之城正实现从资源粗放开发到“文旅 + 康养”品质升级的跨越。
立法破题:为温泉资源装上 “法治安全阀”
营口温泉旅游资源丰富,是我国知名温泉城市,素有“东北第一泉”之称。温泉旅游也成为驱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温泉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张,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局部地区在旅游旺季每日地热水用量超过科学开采量的百分之50%以上,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部分地区由于地热水资源过度开发、违规转供、浪费严重造成水位下降、水质退化、水温降低等问题,一度影响了行业发展,社会反响较大。
2020年,营口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深入基层调研后,三大核心问题浮出水面,一是开发无“度”,局部区域开发布局混乱,部分用水项目未开展水资源科学论证,盲目开发现象频发。二是管理无“序”,职能部门协同发力,水资源费征收缺位,监督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约束。三是保护无“常”,过度开发导致地热水质退化、水温骤降、水位下滑,温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温泉是稀缺资源,必须用制度守住开发底线。”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适时推动地热水资源管理迈入法治化轨道。
2021年,在营口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全义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议案,提出以地方性法规为抓手,加强地热水资源管理,遏制资源环境破坏,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这一议案既契合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水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也精准对接营口温泉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经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7次主任会议通过,《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正式纳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
一部《条例》的制定,既要有坚实的法律支撑,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积累。为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让每一条款都贴合营口实际。
为摸清实际情况,在立法过程中,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多次联合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立法专家召开座谈会,围绕《条例》框架、核心条款反复研讨,深入盖州市双台镇、鲅鱼圈区熊岳镇等地热资源核心区,了解管理现状。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面向政府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广聚民意吸纳民智,让立法既接“天线”又接“地气”。
历经多轮修改完善,《条例》于2022年6月29日由营口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7月27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22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地热水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着重从节水、计量、税费征收与使用、监管职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填补了地热水资源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为地热水资源保护装上了“法治安全阀”。
监督发力:织密法律实施的全链条监督网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为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作出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决定,着力破解法规实施“中梗阻”。作为“四入”决定后的首次地方法规检查,2025年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议,会议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聚焦突出问题,把握检查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执法效能;要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
8月20日,执法检查组深入盖州市双台镇董屯村,实地检查了智能节水开关、节水龙头等节水器具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询问设备节水效率、日常运维成本及实际节水成效,仔细查阅用水企业税费缴纳的相关凭证,对缴纳金额、缴纳周期、缴纳项目逐一进行核对,确保企业依法履行资源使用缴费义务。在盖州市双台镇思拉堡村,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地热水计量设施日常管理情况,针对部分用水企业取水井及输水管道周边随意连接电源、电线、堆放杂物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执法检查组与盖州市人大代表、用水企业深入交流,认真听取各方在节约地热水资源、优化用水许可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完善管理措施收集基层声音。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监督充满“民生温度”。一个多月时间里,执法检查组深入15家重点用水企业、40余户用水单位,对用水企业开展了明察暗访20余次,与县区、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群众“面对面”交流;召开座谈会10余场,覆盖100余人,发放问卷500份,精准收集意见;邀请20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参与,依托民意渠道吸纳社会诉求,让监督既符合政策、法律要求,又贴合群众期盼。
为实现监督“无死角”,检查组创新“市级主导+县区协同”模式。一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直接检查盖州市、鲅鱼圈区两个核心县区,委托县区人大常委会同步自查;另一方面,推动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12个部门先行自检,形成“部门自查—跨区互查—市级督查”三级体系,累计梳理问题清单15项、典型案例1个,让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一个关键环节。
为提升监督实效,检查组锚定《条例》核心条款,创新监督方式。定标尺明方向,梳理《条例》及配套政策,结合区域特点制定问题清单,聚焦痛点难点细化标准;多维度强实效,采取常规检查与专家暗查、台账核查与现场核验、部门汇报与企业访谈、数据统计与案例分析、官方宣传与社会监督“五维协同”模式,使监督更精准。
9月26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提出,要聚焦问题短板,破解实际供需矛盾。为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员会深入调研,多管齐下深挖问题根源,全力推动《条例》落地生根、惠及民生。
9月28日,市人大农业与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会议以常委会分组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内容具体、指向明确的执法检查问题清单,严格依据各部门职责对清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动问题定位从模糊笼统转向精准具体。各部门现场认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落实,推动地热水资源管理从“粗放式”迈向“精细化”。
9月29日,在盖州市双台镇代表联络站,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当地部分用水单位以及村民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参会人员围绕《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自身经营模式、地热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及集中供暖、供水等民生热点问题,分享了真实感受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推进双台镇集中供暖、供水项目是当地群众多年来的共同期盼,这不仅能有效解决温暖过冬问题,还能减少地热水资源浪费,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同时呼吁,要进一步强化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避免无序竞争、过度开发等问题,让地热水资源既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动力源”,也成为守护群众幸福生活的“保障线”。
在调研过程中,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民生优先,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倾听民意、了解实情,将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摸清、找准、写实。针对双台镇代表反映的集中供暖、供水需求,调研组要求相关部门将其纳入民生实事,加快推进工程规划设计与建设,深挖管理症结,聚焦无序开发、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精准汇总表象问题,并穿透式分析背后的制度短板与责任漏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构建“问题排查—根源剖析—整改落实—回头看”的闭环监督机制,推动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为营口市地热水资源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法治保障下,营口的温泉水正从“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条例》实施近三年来,营口市地热资源富集区水位、水温显著回升,地热水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在产业发展、基础管理、规范利用和执法监管等方面均取得实质性进展。温泉旅游业态由粗放开发转向精耕细作,一批高端康养项目依托规范化管理脱颖而出,全市温泉产业呈现多层次、差异化发展态势。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让千年泉脉永续流淌,让温泉产业焕发持久活力,为营口高质量发展书写“水润民生”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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