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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环资委赴毕节市调研《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0月25日至27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张玉广率调研组赴毕节市黔西、织金开展《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并检查《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华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黔西市、织金县人大常委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或检查。



调研组先后深入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龙煤矿、贵州文家坝矿业有限公司,实地调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矿产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企业负责人、基层一线管理人员交流,听取对法规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到黔西市化屋基乌江六冲河段实地检查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河道船舶污染以及岸线生态修复等情况,了解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情况以及乌江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研组强调,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富矿精开”的决策部署,站在保障和维护能源资源安全的高度切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和保护工作,全力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升能源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法工作,为更好把我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调研组强调,乌江流域保护是党中央交给贵州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新时代赋予贵州的历史机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乌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保护乌江母亲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推动乌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加强乌江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执法司法力度,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乌江流域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要狠抓乌江干支流岸线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强力推动乌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并进,奋力将乌江流域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样板和典范。(撰稿:省人大环资委  杨文斌  摄影: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张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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