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个强化”助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贵州“四个强化”助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省司法厅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强化风险评估、强化问需于民、强化科学论证和强化评估运用等四项举措,全链条加强立法风险防范,助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风险评估。针对立法风险防范存在制度缺失的问题,制定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对立项论证、公开征求意见、政府立法调查研究、重要内容审查、施行时间等环节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社会风险等进行预测研判,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政府立法风险的预测、评估、防范和控制,有力保障立法的科学和规范。目前,已形成以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为核心,以《贵州省人民政府预备立法项目评估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督促落实办法》等为重要支撑的“1+N”立法风险防范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问需于民。大力推动立法为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立法重要指标。建立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制,设立覆盖传统村落、街道、高校、科研院所、律所和企业等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原汁原味收集群众的立法诉求。拓展民意收集渠道,在实地调研、召开论证会、征求意见、公开挂网等基础上,运用12345热线数据库收集广大群众真实诉求,努力做到不遗漏民声民意。
三是强化科学论证。积极引入外部智囊,选聘立法咨询专家统一纳入“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家库”,建立立法专家论证机制,汇聚专业智慧,研究解决政府立法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立法项目立项评估论证,从立法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导向性及前期准备情况等6个方面,量化16项评估指标,以指标契合度论证立法项目。对体现重大决策部署、具有立法引领和示范作用、服务民生急需的优先考虑。在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召开立法专题会等基础上,创新立法项目正负面清单机制,对部门申报的正式立法项目开展论证审查,在与人大立法计划充分衔接后,形成正式立法项目清单。
四是强化评估运用。科学设置评估标准和风险级别,合理运用评估结论,提前研判政府立法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可能带来的风险,通过系列制度设计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如,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开展了“高后果区”保护风险评估,进一步明确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区域法律地位,在全国首次以专章形式对“高后果区”法律地位进行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