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为体育强省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清晨,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三角花园智能健身驿站内,年近六旬的倪阿姨和不少市民一起,正熟练地使用智能竞赛车、腹背肌双功能训练器等健身器材进行锻炼。与此同时,毕节市大方县元宝村元宝小学的绿茵场上,山区孩子们追逐着足球梦想;黔东南州台江县“村BA”赛场边,游客如织,消费火热……这些遍布贵州城乡的生动场景,正是新修订的《贵州省体育条例》从法规条文走向现实生活、惠及万千百姓的鲜活注脚。
2025年8月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贵州省体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定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共十章62条的新《条例》,在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山地民族特色体育、保障条件、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范,为贵州体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普惠与融合并举 破解“健身难”
“健身去哪儿?”曾长期困扰贵州城乡居民。《条例》精准回应民生关切,通过刚性条款织密健身网络,推动设施普惠与体教融合双轨并行。
设施“硬保障”触手可及。《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须统筹优化配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优先保障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配套体育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则需着力“补齐短板”。这为居民身边的“健身圈”提供了法规保障,让倪阿姨们的便利健身成为现实。
服务“软实力”下沉基层。为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性,《条例》着力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要求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广泛吸纳专业人士和爱好者参与的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技能传授、活动组织和科普宣传,让科学健身理念与方法飞入寻常百姓家。
让资源高效利用惠及全民,《条例》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按规定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并要求开放时间与公众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确保群众能够便捷地享受公共体育服务。
《条例》还直击青少年体育痛点,明确规定“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保障课时不被占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并倡导校外每天锻炼一小时。
同时,《条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经费,毕节市大方县元宝小学正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引入专业足球俱乐部解决了教练匮乏问题,让足球成为山区孩子梦想的支点。六盘水市第二幼儿园则聚焦“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将趣味体育游戏融入课程,从小激发幼儿运动兴趣……法规的刚性要求正转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阳光跑道。
资源与科技共舞 激活“特色牌”
贵州独特的山地资源和多彩的民族文化,是体育产业发展的宝贵财富。新《条例》积极引导,推动特色资源与科技赋能双轮驱动。
山地户外释放产业动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挖掘整合利用体育旅游资源,深化文旅体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景区、度假区、公园等,完善体育设施,结合实际开展各类赛事活动,提高体育旅游服务水平。
依托喀斯特地貌和凉爽气候,贵阳市开阳县猴耳天坑·极限酷玩公园等项目人气旺盛,成为资源变产业的典范。法规为将独特的山地资源转化为可持续的产业优势提供了明确路径。
同时,《条例》积极拥抱科技变革,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体育数据归集与应用,支持体育大数据产业发展,为体育产业插上“智慧”翅膀。
《条例》还特别强调发挥赛事经济的带动效应,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地的区域定位和优势,推动区域间体育产业资源交流共享,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体育部门应当挖掘地方体育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产业。享誉全国的“村BA”“村超”正是这一政策催生的现象级成果。
在榕江县,“村超”总决赛期间,全县酒店一房难求,餐饮收入翻番,农特产品销售超千万元。这些赛事已超越竞技本身,成为凝聚人心、展示文化、带动增收的乡村振兴强力引擎,生动诠释了赛事“小足球”转动地方发展“大经济”的贵州实践。
传承与新风交融 涵养“文明风”
体育不仅是强身健体之术,更是塑造精神、涵养文化、培育新风的重要载体。新《条例》深挖体育的文化内涵,促进文化传承与新风塑造双向发展。
守护文脉,让传统体育“活态传承”。《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发展山地骑行、越野跑、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以及龙舟、独竹漂、陀螺、赛马等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在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古老的“水上运动会”将水族端节与现代水上项目巧妙融合,吸引八方来客。苗族“独木龙舟”、布依族“铁链械”等非遗体育项目也在《条例》指引下得到系统性保护与创新性发展,传统体育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
此外,体育在促进社会和谐、培育文明新风中的价值日益凸显。七月底,“活力南明·健康同行”全民健身嘉年华活动在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兰花都社区广场活力启幕,从乒乓球赛到亲子趣味活动,邻里关系在欢声笑语中升温。
“这些游戏既锻炼身体又培养默契,希望每个月都能参加!”社区居民黄女士带着孩子通关后兴奋地说,这也正是《条例》倡导的“以体育人、以体育德”理念在基层社区的生动实践。
《贵州省体育条例》的法治力量,已悄然化作群众身边的健身圈、青少年成长的阳光道、乡村振兴的致富经、精神文明的滋养源。《条例》的施行,不仅标志着贵州体育治理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更以民生为本、发展为要、文化为魂的深刻内涵,为多彩贵州注入了昂扬向上的体育动能。(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