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守护美丽江口绿水青山
生态资源是江口最独有的资源,生态优势是江口最大的优势。江口县人大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江口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力度,牢牢守护青山绿水,推动江口创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
抓住关键领域,提升监督实效。江口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要求,每年选择若干个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体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推动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及时交办议案建议,明确办理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制度,通过适当方式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办理落实,切实推动一批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悉,江口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听取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县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情况的报告。
依法决议决定,提供法制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涉及观念转变、产业转换、社会转型,许多重要决定都需要按照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的要求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据悉,县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法对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出台《关于禁伐天然林的决定》、《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确立 “一退、二调、三保”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路径,实行河道两侧“只出不进,只拆不建”的强制性保护措施,遏制各类违章建设,依法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层次和岗位,在推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联系选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他们对于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最为了解,也最能反映群众期盼。去年,江口县以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试点示范县”为契机,依托“一站一室”平台,加强制度创新,建立人大代表“年考”机制,完善《江口县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评议工作办法》,规范代表履职路径,提升代表干事创业激情。组织引导代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活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鼓励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扎根人民群众。(撰文:雷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