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8月24日,安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安顺举行,安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兴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
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是深入推进清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有力举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将廉政教育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廉政教育目标任务和方法策略,做到系统谋划、重点推进,上下贯通、横向协作,着力增强廉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报告指出,市监委坚持强化思想引领,提高站位深入推进廉政教育。狠抓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自觉把廉政教育工作融入“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中系统谋划、统筹推进,2018年机构成立以来市县两级监委共开展理论集中学习212次,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17期;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综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加强宪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宣讲,为营造新风正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8年以来,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共推送各类权威解读文章、评论1241条次,编制发放监察法等图解手册3.2万余册,开展主题宣讲118场次,市县两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12万人次;坚持从严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将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纳入监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81期1.21万人次。
报告指出,市监委坚持创新方法手段,做深做实做细廉政教育。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嵌入式”“浸润式”“现场式”廉政教育,多措并举推动廉政教育深入公职人员心里。坚持把廉政教育“嵌入”公职人员管理和监督各环节,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凡提必考、凡提必谈、每年必述,把宪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任前廉政考试的重要内容,把廉政教育作为任前廉政谈话的必谈内容,把廉洁履职情况作为下级“一把手”述职的必述内容;紧盯新入职人员这个重点,实施上好一堂廉政教育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一次座谈会、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四个一”廉政教育;坚持把廉政教育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家风建设、开展干部培训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廉政教育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增强廉政教育感染力、渗透力;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感染力。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监委共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169批1611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998人次,组织公职人员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1794人次。
报告指出,市监委坚持深化标本兼治,综合发挥廉政教育功效。着力发挥提醒警示功效,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做到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监委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58万人次,在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洁短信10.76万条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29起;着力发挥震慑警醒功效,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典型问题、严重违法案件剖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2018年以来以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对2268名市直机关重点行业公职人员和5031名乡镇、村居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发挥教育引导功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公职人员接受监察调查和政务处分信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不想腐”的自觉。民调显示,社会公众对我市干部廉洁情况认可度、对我市反腐败工作满意度、反腐败斗争信心指数分别从2018年的85.19%、86.15%、95.06%上升至2020年的91.37%、93.42%、96.63%。
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监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就是接受其监督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确保监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供稿:安顺市人大常委会 文/周委 图/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