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多种形式听取报告加强工作监督
近日,沿河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扩大)会议,首次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3个专题报告。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可以听取专题报告,工作委员会受委托可以听取专题汇报。表述上虽然只有一字和几字之差,但范围和对象、内容和重点、形式和方式都不相同。专项工作报告、专题报告、专题汇报有着明显的区别。
为了规范履职,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人大常委会会议管理办法》《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管理办法》,就听取工作报告作出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这四个层次运用听取报告和汇报的监督方式。
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首次听取的专题报告分别为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新型工业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举一反三整改的情况,聚焦“小切口”,关注“大民生”。主任会议上作专题报告的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与政府负责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项工作报告规范分开。一种监督方式(听取报告)之下的两种监督形式(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区分了主体报告人,突出了主次和轻重。
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报告除了注意把握选题切口和作报告的人员外,会场布置、会议形式都与人大常委会会议不同。主任会议同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分组进行讨论和审议,会后也不形成审议意见。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报告,增强了会议功能,丰富了会议内容,走出了人大常委会会议之前履行程序等研究一般性事务的模式。通过主任会议审议这一监督形式,人大常委会实现了“短平快”式监督,会议成本低,却有相近的法律效果,监督效率明显提高。
按照工作计划,今年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的工作报告共33个,其中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个,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报告12个,专门委员会听取专题报告和工作委员会听取专题汇报也将适时开展,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行使、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