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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人大:用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开新局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举旗定向、掌舵领航。

  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考察,对贵州发展作出“四新”重要指示,要求贵州“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2021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贵州省委、遵义市委有关工作要求,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纳入2022年监督工作重点任务,着力用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开新局,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6月28日至29日,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提站位:深化认识抓部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谈到这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说,“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为确保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对执法检查作出周密安排:

  3月23日召开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组成6个小组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委托检查与全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全市15个县(市、区)检查全覆盖,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2个乡镇。

  4月20日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要求4月下旬至5月中旬完成实地检查,5月下旬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审议,6月下旬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执法检查就此全面拉开序幕,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副主任杜富川、杨游明、刘东明、汪立、刘红梅,纷纷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实地检查。

  

  5月17日至18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率执法检查组到正安县、湄潭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动真格:创新方式抓检查

  “执法检查不是一般的工作检查,而是法律‘巡视’,要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检查,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何薇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强调。

  乡村振兴促进法共10章、74条、1万多字,如何把握检查重点,提高检查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实际,拟定执法检查提纲,明确管理责任、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保护、组织振兴、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8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并逐项列出与之相对应的15条法律规定。

  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提纲,积极创新检查方式,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除利用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外,还通过随机抽查、个别暗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而且每到一个县(市、区)都邀请当地1至2名市人大代表参加,都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项目现场,察实情、找短板、听意见、集民智。

  据统计,本次执法检查共召开7次座谈会,深入31个乡镇(街道),实地检查抽查57个单位、企业和项目,邀请20余名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形成执法检查分报告5个、总报告1个,累计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29个,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33条。同时,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自查报告6个,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检查报告15个。

  “这次执法检查深入、具体、扎实,围绕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开展检查,创造了覆盖广度、推进力度、检查深度的历史之最,为今后开展执法检查积累了宝贵经验。”遵义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同志由衷感叹道。

 

  求实效:聚焦问题抓整改

  “部分地方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组织学习培训不够,在农民群体中的宣传力度和效果不理想,一些地方的农民参与乡村振兴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求变’‘求新’意识……”执法检查组指出。

  通过梳理、分析、汇总,本次执法检查共发现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宣传培训不深入;二是乡村振兴要素保障不到位;三是“五大振兴”存在短板;四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面临不稳定因素;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问题不容忽视。

  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组针对找到的“病根”,开出八味“药方”:拓宽宣传形式,突出宣传效果;注重机制建设,强化资金保障;立足产业兴旺,推进产业振兴;突出育引结合,壮大人才队伍;繁荣乡村文化,推进文化振兴;加强环境整治,推进生态振兴;夯实基层组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民生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6月28日至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有关方面务必认真整改落实,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更大成效。

  7月初,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正式印发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跟踪督促,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推动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以实际行动助推乡村振兴开新局。(供稿:遵义市人大常委会 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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