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副主任杜富川、刘东明、刘红梅,秘书长田景余以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何薇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刘红梅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勇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三十九次会议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初次审议了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草案;听取审议了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我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听证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市“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奋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建设西部领先现代化强市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
何薇为本次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作者:吕欣、胡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