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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26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洪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袁丽君、姚源龙、汪红涛、姚源政、姚茂刚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枫,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蓉,自治县经开区副主任、县工业和商务局局长张运胜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和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指出,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下大力气治理水环境污染,多措并举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依法履行职责,每年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特别是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为持续推动乡村环境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推动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立法法》,不断提高依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新的学习成效推动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谋划和推动,持续执行好《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认真实施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舞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全面展现“箫笛名都·侗听玉屏”的魅力和吸引力。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直有关部门、街道人大工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图/文:黄志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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