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为进一步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保障用水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对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来信、来电或登录贵阳人大信息网点击“公众参与”中的“公众建议”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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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