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玉屏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5月30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洪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长锦、袁丽君、姚源龙、汪红涛、姚茂刚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慧,自治县政协副主席、县教育局局长姚祖豪,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蓉,市自然资源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田波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内容合理,严格耕地保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发展用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划》承接贵州省和铜仁市发展要求,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以“小县变成强县,小县做成大产业”“中国西部百强县”为战略目标,紧扣“三区一县一中心”战略定位,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推进构建主体功能明确、安全永续、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一核两轴三片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规划》尊重县情实际,目标科学合理、措施切实可行,已基本成熟。
会议要求,《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将成为我县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握总体要求、严格对标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对规划已经明确,已经认准的、符合我县发展需要和方向的事,必须下定决心,认真扎实予以推进实施。要认真做好规划宣传解读工作,让更多群众了解、读懂规划,努力使规划实施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的过程。要加强对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的运用,坚持“多规合一”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为高质量建设“三区一县一中心”发展目标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直有关部门、街道人大工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图文:黄志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