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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日,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堂奎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红枫湖镇大冲村兴隆组、娃娃桥污水处理厂等地,现场检查农村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听取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护等情况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法律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确保中央、省委、贵阳市委、清镇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效推进湖泊、水系、城镇、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统筹好山水、农田、环境等生态要素,推进联防联控,构建源头控污、系统截污、全面治污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好宜居宜业的美好生态环境。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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