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大同乡: “二二三三”工作法 推动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走深走实
自“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大同乡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奋力推进全乡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走深走实。
搭建两个平台,确保履职高效率。一是搭建履职平台,做好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工作。召开主席团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乡政府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搭建活动平台,做好代表视察调研工作。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到县内外先进乡镇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观摩、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学习其他乡镇在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宽乡人大代表视野、增强履职能力。
坚持两个原则,确保人员全覆盖。一是坚持党委决策、人大助力的原则。人大主席团紧紧围绕乡党委工作部署,听取和审议了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原则。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大力引导和鼓励代表参与其中,自觉担负起助推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充分发挥好代表示范带动作用。
发挥三大作用,确保履职有激情。一是当好“宣传员”,倡导时代文明新风。积极发挥来自基层的优势,深入群众家中,通过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建设。二是当好“调解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威望作用,用活“调解员”这一角色,当好化解矛盾纠纷的能手,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协调邻里矛盾,为村“两委”出谋划策。三是当好“接线员”,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坚持遍访全村村民,听取群众建议意见,尽最大可能地收集民声、解决民生难题。耐心向群众讲解政策,帮助群众提供咨询,并反馈给乡级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年来,该县乡、乡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56余件。
做到三个带头,确保履职见实效。一是做乡风文明带头人。组织全乡人大代表均签订“移风易俗·代表树新风”承诺书,坚持人大代表在传承美德,弘扬新风,移风易俗,遏制陋习方面争当带头人。二是做美化环境带头人。坚持人大代表在保护环境方面争当带头人。人大代表长期坚持义务为村级开展垃圾清运工作,提升了村级人居环境,做好自己家庭室内外卫生,打造美丽庭院,给周边群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三是做发展产业带头人。发挥人大代表在产业发展方面带头作用,自筹资金,发展养牛、锥栗等产业,带动群众就业,向群众传授农技知识和技术,不断带动农业增收、农民致富。近年来,该乡县、乡人大代表自筹资金60余万元,带动50余名群众自主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