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大常委会:“三强化”“三提高”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
近年来,盘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认真做好立法服务、依法监督、代表履职等各项工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人大积极贡献。
强化立法服务,提高法律约束力
绿水青山,法治先行。作为全省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六盘水唯一的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盘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触角”作用,认真收集整理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为上级人大常委会立法提供重要参考。
对乌蒙大草原立法保护是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要立法计划,也是盘州市人大常委会服务立法的“重要一课”。为做好立法前期工作,盘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乌蒙大草原保护立法工作专班,科学划定立法适用范围、每周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常委会主要领导蹲点调研乌蒙大草原生态环境现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和立法工作意见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重要依据。目前,《乌蒙大草原保护条例(讨论稿)》已基本形成。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盘州市人大常委会还重点建设了亦资街道、两河街道、永达律师事务所等7个基层立法联系站,更多的民意将由此自下而上、得以表达。
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落实率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盘州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方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盘州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省委、六盘水市委关于水源保护的决策部署,今年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提出宣传教育效果不佳、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效益发挥不好、部门乡镇联动协调不够、执法队伍能力不强等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明确环资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盘州市2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在盘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向常委会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条条举措、一串串数据、一项项成绩,体现的是饮用水源保护的良好成效,彰显的是以人大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优势。
今年,盘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实地调研,对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出建议,助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明年,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六盘水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强化代表引领,提高群众满意度
美丽盘州建设,代表在行动。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声”。
省人大代表张驰提出的《关于加强娘娘山湿地公园资源保护的建议》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环资委到六盘水市调研湿地保护工作,期间专门到娘娘山国家湿地公园、娘娘山高原湿地科普宣教馆等地详细察看湿地植被保护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娘娘山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情况汇报和代表相关建议,得到代表的高度认可,为盘州市湿地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煤矸石治理一直是盘州的“老大难”问题,是代表关注的热点,是盘州市委的工作重点,也是盘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针对煤矸石治理,盘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矸石治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环资委在深入柏果镇、红果街道、石桥镇等地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审议意见,有效推动了全市煤矸石治理成效。
关于加强河道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关于改善农村污水处理的建议……近年来,代表们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有力汇聚起开创经济兴、百姓福、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磅礴力量。(供稿: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苏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