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12月25日,晴隆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召秦,副主任周兴峰、杜昌益、陈辞、魏晓红、宋聚彬出席。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吕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邓瑞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彭钟兴,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筱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波等有关同志列席。
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5人,符合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听取、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元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本次会议有关人事情况作说明。
会议决定免去张淼同志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邓瑞兰同志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丁雪梅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阳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张先莉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田倩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袁成虎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袁京同志任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邓召秦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同志手持宪法,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
邓召秦强调,在“十件民生实事”方面,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将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细,确保民生项目发挥效益。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方面,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强联系沟通,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大督办力度,发挥好协调把关督促作用,使代表答复的建议有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做好各项扫尾和补办工作。在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方面,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认清当前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精准高效的管理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提升公众参与度,共同推进晴隆县生态文明建设。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改进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强法律监督,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条例》在全县得到深入贯彻实施,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2023年元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预算调整方面,要不断强化财政资源整合,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有效发挥财政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邓召秦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感谢免去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为晴隆建设发展作出的贡献,希望在新的岗位上能继续努力,事业再上新台阶。对于新任命的同志希望能尽快融入角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动晴隆建设接续发展、不断提升,不辜负县委的重托和全县人民的期盼。(摄影报道: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龚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