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 ( 修正草案 )》研读讨论工作会议
11月29日,《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黔东南州研读讨论工作会议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光信主持会议。州人大选任联委、社会建设委、民族法制委负责同志,部分县市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参加研读讨论。
会上,州人大选任联委负责同志作会议有关事项说明,并对我州代表团修法议案的相关事宜作解说,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针对《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重点修正部分作介绍,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发言,部分参会代表对《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吴世胜强调,地方立法条例是“管法的法”,修改地方立法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修改完善地方立法条例,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位代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理解《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立足省州实际,认真研读条例文本,深刻把握修法的精髓要义,切实做好审议准备工作。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使立法活动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十四届省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各项重要议程中,积极为民发声、建言献策,展现黔东南良好形象,以忠诚履职彰显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新担当、新风貌、新作为。(来源: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王瑒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