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顾启明的天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天柱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沈付伟为天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免去:
龙先芝的天柱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光荣的天柱县人大常委会邦洞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杨绍欢的天柱县人民法院远口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经栋的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杨光荣为天柱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杨绍欢为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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