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担使命 笃行实干谱新篇——天柱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履职综述
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0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次,组织代表视察2次,作出决议决定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
回望过去,翻开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履职历程,一件件民生实事,一组组详实数据,无不记录着履职尽责的点点滴滴;一次次审议监督、一场场视察调研,无不承载着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一份份建议意见、一项项代表活动,无不体现着人大代表的为民初心。
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
党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要活动、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工作,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见行见效。
着眼全局同向发力。聚焦县委中心工作,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统筹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始终做到与县委决策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提升监督实效,发挥人大职能
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职权,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审议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围绕落实规划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提出意见建议,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围绕扬优势、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要求,克服经济下行、政策调整以及疫情、旱情等因素影响,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综合调控功能,强化规划目标导向和刚性约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听取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法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不断完善财政全口径审查,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助力主战略深入实施。听取审议推进新型工业化情况报告,强调要立足资源禀赋,落实“富矿精开”要求,不断延伸重晶石产业链条,壮大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听取审议推进新型城镇化情况报告,强调要牢牢把握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科学规划布局,优化提升品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听取审议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地位,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农业效益和农民增收问题;听取审议推进旅游产业化情况报告,强调要加大旅游资源挖掘和推介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旅游产业短板;审查和批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调要树立长远眼光和战略思维,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国土空间要素保障。
助推民生事业不断发展。听取审议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情况报告,强调要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层医疗机构加快发展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保障和支持;听取审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强调要强化举措、创新探索,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听取审议城镇精致管理行动情况报告,强调要深化精致管理成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听取审议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报告,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实事查缺补漏,高质量完成承诺事项;组织代表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视察,强调要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程。听取审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报告,强调要科学制定我县种业发展规划,切实保障我县种子安全和种业发展;听取审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听取审议社区矫正情况报告,强调要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优质化;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强调要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推动工作;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跟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维护公正司法和法律权威。
积极回应群众关心期盼。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强调要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确保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听取审议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听取审议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强调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营造重视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强调要深入推动《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全力破解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认真贯彻执行新《信访工作条例》,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件26人次,转交7件,转办2件,政策解释7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拓展依法监督广度深度。创新监督方式,审议通过《天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一年三问”工作机制,常委会认真听取26个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年初工作安排、年中工作进度和年终工作结果情况报告,坚持问法定职责、问重点工作、问工作成效相结合,对工作承诺落实情况全程跟踪、全面监督,推动政府部门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坚持主任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工作制度,提升审议意见办理质效;与县纪委监委开展联动监督7次,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相互贯通,拓宽依法监督渠道。
发挥主体作用,凝聚智慧力量
紧扣“代表机关”定位,积极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在“筑平台、拓渠道、强实效”上下真功夫、出新办法,有效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强化代表履职培训,举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履职培训班1期,培训176人次,组织各级代表参加省内外各类培训35人次,代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集中视察、执法检查、议题调研等,进一步拓展了代表履职实践。认真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8·8代表日”等活动,丰富代表活动内涵,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切实增强建议意见办理质效。审议通过《天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试行)》,落实“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督办、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各专委会对口督办、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四位一体督办机制,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推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不断提高办理质效,促进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逐步提高。2023年,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90件,目前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满意188件、基本满意2件。
切实加强基层活动阵地建设。指导和监督乡镇遵循《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开展人大工作,不断完善规范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建设,推动基层代表活动阵地成为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行职责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2023年,瓮洞镇四和村等3个村分别与湖南省接边村成立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携手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全县各级代表联络站(室)共收到建议意见504条,充分发挥了代表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
围绕强基固本,加强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围绕建设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目标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强化机关履职能力。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制度,推动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强化专业知识学习,配齐办公室、信访室等岗位空缺,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持之以恒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精文简会各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
凝聚人大工作正能量。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人大工作新闻稿件和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名单;注重宣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代表依法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先进引领、典型带动,人大代表袁昌选、赵长春、曾翠婷等先进履职事迹分别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工人日报等媒体和网络平台刊出,为代表履职树立风向标。
回首方知行渐远,登高振奋再向前。承载着人民的期待,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