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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大常委会 寓支持于任后监督,以评议促工作提升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开展工作评议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促进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有计划、有组织地把评议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以评议促提升。


一、健全完善制度,做实任后干部监督

先后出台《惠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制度》《惠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惠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前供职发言制度》等,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推动人事任免工作体系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更加注重强化结果运用,出台《惠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工作制度》,对评议的对象、内容、组织领导、基本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指导评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聚焦社情民意,优先选定评议部门

每年根据县委重点工作部署和改革发展大局,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先确定6家评议部门,就履职情况、工作业绩等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报告。在具体评议工作中,述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讲政治、守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情况以及贯彻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等情况;三是在围绕县委政府中心服务大局中履行本职工作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社会问题情况;四是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五是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三、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述职评议方式

为使述职评议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推动部门改进工作。述职评议前,一是做实调查研究。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印发文件通知、召开述职评议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在融媒体上发布公告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明确一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由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组成述职评议调研组,深入被评议对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服务对象,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被评议部门开展全面深入的工作调研,调查了解被评议对象履行职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肯定其工作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开展满意度测评。述职评议会上,听取被评议对象述职报告后,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媒体代表对被评议对象进行公开满意度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三是及时通报评议结果。会后及时将履职评议情况报县委及组织部门,为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有效促进被评议部门负责人工作效能提升。


四、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升评议质效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健全查找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的评议工作闭环,自开展述职评议以来,取得了“三高一严一满意”的良好效果。三高:规模程度高,领导重视程度高,评议的质量也高,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指出问题一针见血。一严:活动组织严密有序,做到了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调查深入。一满意:整个评议结果圆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出了压力、评出了差距、评出了干劲、评出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也评出了人大的影响和权威。

目前,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已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等18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并确保本届内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全覆盖。(惠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危虹  梁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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