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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人大+检察”凝聚监督合力 守护碧水清流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针对该县朗溪镇河西村堰沟水质污染问题,通过“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取得显著成效。


印江县检察院检察长蔡文平实地走访堰沟水质污染现场


2025年2月底,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县人大代表反映,朗溪镇河西村堰沟存在严重生活垃圾污染问题,随即向该院交办该线索。3月4日,该院开展实地调查,在河西村堰沟边仔细查看水体污染状况,现场采集水样,并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堰沟周边存在居民将生活垃圾长期随意倾倒在堰沟内,浑浊的水面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致使印江河流遭受污染,影响印江河水生态环境。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朗溪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措施清理堰沟水体中的垃圾,加强日常巡查和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规范投放垃圾。

朗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成立了由镇文明创建办、水务站、河西村等人员组成的整改工作组,制定了垃圾清理、加强监管、宣传教育等整改措施。全面清理堰沟水体及周边环境,定期巡查监管,杜绝垃圾随意倾倒行为。同时,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周边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并将“禁止向河道、沟渠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畅通”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责任感。

日前,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对河西村堰沟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经实地调查核实,堰沟水体内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周边环境恢复整洁,堰沟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优势,通过人大重点督办、检察法律监督的协同发力,形成了监督闭环,既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促进了印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保护大格局,为建设美丽印江、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作者:冉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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