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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晴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6日,晴隆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全县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事项的决定》。

会议接受:杜昌益同志辞去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肖秀福同志辞去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肖秀福同志担任的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免除。

会议决定免去:旷丽萍同志晴隆县审计局局长职务;张恩珍同志晴隆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任命:谷政委同志为晴隆县人大常委会莲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贺城坤同志为晴隆县监察委员会委员;陈才宝同志为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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