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11月27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图书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光珍、王福荣、麻清馨、高祖顺、龙秀福、冉茂陆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贵州省委第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有关报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石敏同志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健全县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跟踪督办、增强办理实效,以更高标准提升建议办理水平;要筑牢风险防线,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应急管控机制,以更实举措守住债务安全底线;要聚焦旅游产业化、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及招商引资等重点任务,以更强担当确保各项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新任命同志要牢记誓言、依法履职行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持续展现干部担当,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果,回报全县各族人民的殷切期盼。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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