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筑根基 善治润乌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综述
制定法规3部,完成立法调研项目3项;对12部法律草案开展意见征询,上报意见建议481条,获已公布5部法律吸收采纳22条;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县级人大报送备案的1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回望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营商环境、城市建设等领域精准发力,用一部部接地气、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
山因脊而雄,屋因梁而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向市委报告年度立法计划,将市委确定的“推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办成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等重点工作,精准转化为《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毕节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等立法。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毕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毕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与“魂”。
开门立法:回应法治期盼
群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职责全理顺、征询全贯通、论证全公开、实施全跟踪“四全”工作机制,以开门立法回应群众法治期盼。
“一条建议”话心声,让“花园种菜”退出视野。在《毕节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中,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居民胡丹的一句心声,被立法调研组郑重记下:“好好的公园,被人种上了蔬菜庄稼,既破坏景致,也影响大家休闲。”民声即立法导向,这条朴素的建议被充分吸纳,条例明确禁止在城市公园和广场内种植农作物,同时细化绿化养护责任,要求主管部门与管理单位常态化做好管护,让公园始终保持草木繁茂、景致整洁,切实用法治方式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
“一次座谈”聚民智,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围绕《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立法调研组召开专题座谈会,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敞开心扉、各抒己见。某企业负责人结合自身经营经历坦言:“这些年毕节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但‘一窗通办’的效率还有提升空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盼着能进一步破解。”立法工作专班认真梳理每一条意见,针对性开展专项论证,最终在条例中明确“一次告知、一套资料、一组流程、限时办结、一站办理”的刚性要求。同时,通过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等具体举措,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赋能增效。条例起草期间,累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10余场,收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100余条,许多合理诉求被纳入条例文本,让立法真正贴合市场需求、回应企业期盼。
“一次审议”求共识,让法规画出“同心圆”。在《毕节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有人主张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制度刚性,也有人认为群众休闲健身的需求应当兼顾,生硬处罚反而会激化矛盾。经过反复研讨、凝聚共识,条例最终作出人性化规定:“开展娱乐、健身活动应采取降低音量、使用符合噪声限值的音响、佩戴耳机或定向音响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既守住公共秩序底线,也保障了群众休闲权益。在《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议中,针对改革创新容错免责的相关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达成一致共识,摒弃原则性的免责条款,将其转化为更具刚性、更贴实际的要求——企业投诉必须件件有回音、限时办结。
从民意建议征集,到座谈交流,再到集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构建起完整的民意转化与立法实践闭环,既为高质量立法打下坚实的民意根基,更生动体现了立法为民的价值导向。
民主实践:贡献“毕节智慧”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国家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探索创新整体把握与分块细化并举、纵向贯通与横向协作并网、线上征求与现场调研并重、基层筛选与专家研判并联、硬件支撑与表扬激励并驱“五并”工作机制,实现社情民意收集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持续擦亮“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金字招牌”。
一年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监狱法修订草案等12部法律草案组织座谈讨论150场次,直接参与群众3000余人次,整理上报意见建议481条,获公布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矿产资源法等5部法律吸收采纳22条,“毕节智慧”为国家立法注入了源头活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五并”机制提升社情民意质量》《让基层智慧成为法治建设的“源头活水”》《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贡献智慧》等相关工作经验获中国人大网、学习强国、贵州人大网、贵州日报等媒体刊载报道。
守牢底线:维护法治统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人大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2件规章、11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向省人大报送备案法规文件2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指导县级人大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县级人大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同时,为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细化“强化备案制度、完善审查机制、增强纠错刚性、健全保障监督、创新工作机制、明确法律责任”等内容,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大力提升监督实效与审查能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使命任务,紧扣“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和“四个做示范”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深厚的民主底色、更扎实的法治成效,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毕节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作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王厚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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