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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的决定》,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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