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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在发展中弥补损失 巩固脱贫成果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毕节市要积极协调,促进封存动物尽快处理,抓紧落实补偿政策,尽量减少养殖户损失;养殖户也要积极配合,从源头上落实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尽快实现转产,在发展中弥补损失、在发展中巩固脱贫成果。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促进封存动物尽快处理,抓紧落实补偿政策,尽量减少养殖户损失;养殖户也要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对照可养殖目录,继续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尽快实现转产,在发展中弥补损失、在发展中巩固脱贫成果。”

  6 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执法检查组到毕节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李飞跃在座谈会上提出上述要求。

 

  共谋解围帮扶之策

  两天时间里,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黔西县甘棠镇毕架村龙腾养蛇场、钟山镇陶家坝社区的众志成龙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蛇场、新仁乡文化村兴旺豪猪养殖场,织金县三塘镇岩洞口村创收养殖场、板桥镇和平村绿康特种养殖场,仔细查看蛇、豪猪等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的封存待处理情况。

  检查组自觉按照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走村入户、深入一线。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严格对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具体条款内容,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现场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与养殖户共商转产(退出)的下一步打算。对于涉及脱贫攻坚的养殖项目,检查组还特别询问了贫困户面临的困难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帮扶措施。

  检查发现,毕节市的转产退出和补偿工作还有不少困难。一是部分养殖户转型困难。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业起步较晚,绝大部分养殖户家底薄、负债高、损失重。按照目前方案,养殖户的场地设施、融资成本等前期投入可能得不到补偿,贷款养殖户无法还清贷款,很难再次贷款转投其他产业。部分贫困户参与或独立经营的养殖场,一旦不能及时退出转产转岗,将对脱贫攻坚造成直接影响。二是部分养殖户对补偿标准等政策抱有较高期望,心理期待值普遍过高,主动转型积极性不强。三是存栏野生动物处置难度大。既不能交易食用,也不能随意放生,普遍处于手足无措、举步维艰的状态。四是政府面临较大财政压力。按照市场价平均值估算,毕节市现存栏野生动物总价值近 4000 万元。地方普遍反映,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为此,检查组还就地召开 2 场小型院坝会,与乡镇干部、村支两委、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一起座谈,共商发展转型之计,共谋解围帮扶之策,现场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养殖户实际困难。

 

  各部门协调联动、多措并举

  11 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织金县召开座谈会,听取毕节市《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汇报。黔西县、织金县人民政府在会上作了书面汇报,织金县养殖企业负责人代表作了发言。执法检查组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和地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交流讨论,现场反馈了有关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在黔西县新仁乡文化村兴旺豪猪养殖场检查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的情况。

  近年来,毕节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各部门协调联动、多措并举,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生态系统不断趋于多样,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有声有色,织金县等公开审判破坏野生动物案件,集中曝光一批危害野生动物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拒食“野味”,抵制违法行为。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有效改善,全市建立湿地公园 8 个,自然保护区 10 个,森林公园 13 个,覆盖湿地、森林等全部类型。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建立联动执法、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网络直报制度,建立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制度,落实收容救护制度,共救助野生动物 45 只(头)。

  同时,该市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将有关禁止性规定作为“硬杠杠”,切实强化对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监督管理。一是全面对养殖户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摸排,全市现有养殖户 163 户,涉及野生动物90945 只,价值约 3803.5 万元。二是积极指导帮助农户调整生产经营。截至 6 月上旬,已转产退出 110 户,涉及野生动物 48275 只,价值约 2306.69万元。如织金县已将 122 只蓝孔雀送到动物园,黔西兴旺豪猪养殖场转产养殖乌鸡 100 多只。三是强化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监管。加大对农村集市的巡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进销货台账,杜绝野生动物流入餐桌。《决定》出台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 820 人次,执法车辆54 台次,检查经营者 815 户次、经营场所 3106 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在转型发展中巩固脱贫成果

  检查组对毕节市的相关工作给予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毕节市对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检查组还对毕节市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抓好学习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加大对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让群众充分认识“野味”带来的危害,从根本上杜绝非法交易。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对疫情期间被禁止,现已合法化的七彩山鸡等进行充分正面宣传。

  同时有序推进转产退出工作。尽快出台细化的转产退出政策,建立健全各级转产退出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抓住及时兑现相关政策这一关键,对贫困户等特殊对象采取特殊措施,确保群众不因退出转产而返贫致贫,确保脱贫攻坚成色,妥善做好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李飞跃强调,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是硬任务,是长远之策,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广大养殖户,要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促进封存动物尽快处理,抓紧落实补偿政策,尽量减少养殖户损失;养殖户也要积极配合,从源头上落实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同时要主动对接,对照可养殖目录,继续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尽快实现转产,在发展中弥补损失、在发展中巩固脱贫成果。(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石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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