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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强化帮扶措施 降低返贫风险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黔南州各级各部门要重视贫困群众不能继续从事野生动物养殖致贫返贫的问题, 依法加强对政府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努力克服处置、转型、补偿、执行、维稳等实际困难,加大帮扶措施,降低返贫风险。

  “要重视贫困群众不能继续从事野生动物养殖致贫返贫的问题,加大帮扶措施,降低返贫风险。争取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自觉遵守法律和决定规定。”

  6 月 15 日至 16 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率执法检查组到黔南州龙里县、贵定县和都匀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孙永春在座谈会上强调指出。

 

  问题导向 “法律巡视”

  两天时间里,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龙里县森林公安局、谷脚镇医药工业园贵州良济药业有限公司,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盘江镇新峰村开民农民合作社竹鼠养殖场,黔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都匀市匀东镇瓮桃村黔南州珍珠泉大鲵科研发展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实地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 利剑作用,严格对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具体条款内容,一条一条检查贯彻实施情况,深入了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有关方面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落实。对于涉及脱贫攻坚的养殖项目,检查组还特别询问了贫困户面临的困难, 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切实帮助解决。

  检查发现,近年来黔南州法律和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法律和决定,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法律和决定贯彻实施。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法治宣传不断深入。该州在独山县江寨河、都匀螺丝壳、瓮安朱家山设立了三条监测线路,加强野猪非洲猪瘟防控,成功被纳入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强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立案和侦破刑事案件 5 起,查处行政案件7 起,查获收缴野生动物48 只(头), 对出售野生动物尤其是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从重从严处罚,全力打击违规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加大违法案件侦破力度, 龙里县森林公安局,充分通过信息化手段,成功侦破了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QQ 等现代通信手段,在网上进行画眉鸟交易的违法案件,有力打击了违法分子。福泉市人民法院将受理的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某甲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将法庭审判工作选在案发地并当庭宣判,在当地引起较大轰动,宣传效果明显。

  《决定》出台后,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黔南州食用野生动物转产(退出)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关于做好当前食用野生动物养殖转产(退出)相关工作的提示函》,全面加强对食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退出转产工作统筹领导。

 

  开诚布公 剖析痛点

  黔南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现实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6 日下午,检查组在都匀召开座谈会,听取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在会上作了书面汇报。州人大代表、林业专家、农业专家先后作了发言。对现实工作中的难点痛点进行了开诚布公的剖析。

 

孙永春(中)率执法检查组在贵定县盘江镇新峰村开民农民合作社竹鼠养殖场检查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落实情况。

  野生动物养殖退出、转产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目前,黔南州共有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所(户)372 家,养殖野生动物价值约 7000 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2134 户 4215 人。养殖食用野生动物的养殖场(户)前期投入资金大,不能从事野生动物养殖后, 以此为产业的从业人员、贫困人员将失去稳定收入来源,短时间内很难实现有序转产,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社会维稳风险。地方政府正处于巩固脱贫成效和化债的高峰期,地方财政拿出野生动物养殖场(户)补偿专项资金十分困难。

  野生动物司法鉴定存在困难。对全省野生动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取证, 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司法鉴定。目前, 全省没有一家野生动物司法鉴定机构, 全省野生动物司法鉴定需要到南京、昆明等地进行,鉴定周期长,成本花费高,严重影响办案成本和办案进度。在龙里县森林公安局查处网络交易画眉鸟一案中,对画眉鸟的司法鉴定就是专门到南京进行,时间花费数月之久,费用竟高达 2 万多元,非常不利于案件查处。

 

  加大帮扶 降低风险

  检查组成员对黔南州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孙永春说,从检查情况来看,黔南州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有关规定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尤其是基层的单位、干部群众做得非常好, 许多工作和探索都很有成效。

  对下一步的工作,孙永春提出了三点要求。

  首先,要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状况事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发出了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强烈呼声,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已经成为时代潮流、民心所向、当务之急。

  其次,要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的决定,从制度层面补齐了法律的漏洞。本次执法检查的方案和通知中,明确标注了重点检查法律和决定的具体条款,要认真对照法律和决定的具体条文,特别是关键的条文,一条一条具体抓落实,同时, 要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

  最后,要努力降低禁止养殖野生动物对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目前,全省上下正在“冲刺 90 天打赢歼灭战”,向绝对贫困发起最后总攻 , 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养殖转产(退出)方面工作,尤其是重视贫困群众不能继续从事野生动物养殖致贫返贫的问题,依法加强对政府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努力克服处置、转型、补偿、执行、维稳等实际困难,加大帮扶措施,降低返贫风险。要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宣讲,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意义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效力,争取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自觉遵守法律和决定规定。(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石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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