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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0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1年7月13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体育局副局长 蔡国祥


省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就我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工作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国务院于1995年6月20日发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的一项依托社会、全民参与的体育健身计划,是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相配套的社会系统工程和跨世纪的发展战略规划。
根据《纲要》的实施步骤,全民健身计划第一期工程为1995—2000年,与执行国家“九五”计划同步进行。我省“九五”时期的群众体育工作主要围绕落实《纲要》进行。
一、第一期工程的主要成果
(一)全面建立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1995年1月28日,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的全民健身工作。到1997年,9个地、州、市和8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以政府领导同志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部分乡(镇)、街道和行业系统也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1995年5月,省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下发了《贵州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意见》。各级政府也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了当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而强化了政府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能,我省的全民健身工作从此进入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发展阶段。
(二)初步形成了覆盖面较广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逐步推进和我省体育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省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健康发展。群众性体育社团组织从1995年的815个发展到2000年的939个,增加15%;城乡体育指导站和活动点从736个发展到1891个,增加156%;参加有组织的活动人数(不含学生)从105994人发展到325617人,增加207%。已初步形成了以体育社团为主线,以基层体育指导站为点的点线结合、覆盖面较广的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三)全民健身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自1995年以来,我省体育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以1997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体育条例》为标志,省、地两级共出台体育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人大颁布1件、政府颁布4件、体育行政部门制定的19件,比1995年前增加4倍。我省的体育立法工作和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意识在省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上了一个台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四)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大幅度增加。在“保吃饭、保工资”的财政状况下,要增加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最有效的途径是发展体育产业。我省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成功地发行了中国体育彩票,特别是成功地发行了中国电脑体育彩票,为发展我省体育事业筹集了一定资金。本着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1996年以来,从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连续4年对我省国定贫困县、连续2年对全省86个县(市、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给予经费资助。“九五”期间,86个县(市、区)投入全民健身工作的经费是前5年(“八五”期间)的2.6倍;9个地、州、市投入全民健身工作的经费是前5年的5.5倍;省体育局仅群众体育处列支的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就超过1000万元,是前5年的6.9倍,有效地保证了全民健身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群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成效显著。1995年前,我省用于群众体育健身的场地(不包括运动训练的专用场地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场地及利用自然条件的绿地、广场等)为818个,面积1073645平方米。到2000年增至1418个,面积达到2098646平方米,分别增加了73%和95%。1998—2000年,各级体育部门用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修建的“全民健身工程”覆盖了全省34个县(区、市)的54个社区及有关单位。2000年,又用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创办了11个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这些建在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体育健身需求,弥补了体育场地设施的不足。
(六)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日益增强。为更有效地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从1995年起,我省连续6年举行“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以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贵州省体育条例》和《纲要》,组织开展科学文明、形式活泼、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话动,使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积极性、自觉性得到提高,体育健身的意识日益增强。1999年参加各级体育部门组织的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1478660人,比5年前增加71%。“九五”期间,我省参加国际、国内的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共获金牌38.5枚,银牌43枚,铜牌45枚,为国、为省争了光。
(七)群众体育工作队伍发展壮大。为扎扎实实地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落到实处,随着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省从事群众体育的专兼职人员(指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体育社团组织、乡镇文体站的专兼职人员)已发展到4271人,比1995年的3271人增加31%。其中事业单位增幅最大,增加了86%,乡镇和街道文体站增加58%。5年中,各级体育部门还培训审批了2000多名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体育部门专职人员为主导,体育社团组织人员和乡镇、街道文体站体育干部为主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部门体育骨干为主体的群众体育工作队伍。
(八)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初步建立。我省从1996年开始推行《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共建立检测站67个(其中监测站12个),培训检测人员409人。 2000年首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对3—69岁的各种人群随机抽样监测30080人(含学生22080人),获取了宝贵的监测数据和问卷调查资料,建立了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对掌握并长期动态观察我省国民体质状况奠定了基础,为科学评价和指导群众健身提供了依据。
(九)群众体育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为客观评价、充分肯定基层群体工作成绩、调动群体工作者的积极性,省、地、县三级体育部门运用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了一套评比表彰体系。 5年来,对学校体育、农村乡镇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体育各项工作进行了158次评比,共有1304个集体和1144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国家表彰的先进集体237个、先进个人145人。有力地推动了各个层面全民健身工作的普遍开展,呈现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为做好群众体育工作争先创优的可喜局面。
综上所述,在落实《纲要》第一期工程中,我省认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切实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县普遍建立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任务,以每年“6•10”活动为主线,以城镇为中心,以青少年和老年人为重点,以少数民族体育为特色,以干部职工为关键,分层次向农村扩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第一期工程实施期间,我省年均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人数逾百万,发放宣传资料14万多份,开展各类活动1300余次,全省共有92个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优秀组织奖”、“优秀报道奖”和“先进单位”称号,我省两次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优秀奖”和1993—1997年度“全国群众体育进步奖”,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增到5个。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曼谷第七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四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以及依靠社会力量组队参加首届全国体育大会,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少数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和体育社会化的发展。贵阳市云岩区威清路、北京路街道和遵义市红花岗区万里路街道被评为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有87个单位、58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影响《纲要》实施的主要因素
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体育事业的一部分,与其他社会发展事业一样,受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十分明显。表现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财政能够直接用于全民健身的投入严重不足。体育是社会公益事业,体育设施是社会基础设施,但由于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决定了财政支出的绝大部分只能是“保吃饭、保工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而且在短期内这一困难还难以克服。
(二)体育场地设施严重缺乏。据1996年全国第四次体育场地普查,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0.65平方米,投入资金31.06元:我省人均面积仅为0.27平方米,投入资金只有5.68元。在现有的体育场地中,70%在各级各类学校,体育部门仅占6.8%,而且这6.8%还要承担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的任务。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对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缺乏应有的认识,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贵州省体育条例》规定了要把发展体育事业纳入各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但我省一些地方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在抓好本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忽视了体育事业的发展,缺少对体育工作应有的支持。更有甚者,以拆占体育场地建广场、花园搞形象工程。如我省一个州府所在地,将唯一一块简陋的田径足球场改建为城市广场,州所属有8个县纷纷效仿,均采用侵占体育场地的做法来建广场、花园。直到省体育局和省建设厅联合给省政府写出紧急请示,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并下文督查后,才制止了这种做法。至今,被拆占的体育场地没有得到恢复和新建。
(三)单纯依靠国家投入的思想依然存在。体育是属于第三产业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体育事业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对全民健身事业既要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又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同时还要体育部门积极开发体育产业,增加自我造血功能。现在由于各种原因,社会支持力度还不够大,地、县体育部门存在的困难较多,依靠国家投入的思想一时还难以克服。这要在今后体育工作服从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大局中,努力加快体育产业的发展来逐步改善。各级政府也应加大投入,并且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来解决。
(四)社会投资健身事业的积极性受政策影响。体育是一项社会化的事业,正逐渐向产业化过渡。在我省经济状况较好的地方,企业及个人看准了人们追求身体健康的需要和“花钱买健康”的意识,纷纷投资兴建供广大群众休闲健身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体育设施的不足。但由于管理体制不顺,一些已有法规明文规定的体育经营场所被当成文化娱乐场所对待,多头收费,高额征税,既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也容易造成由于非体育部门监督管理而引发各种事故及矛盾。
三、认真实施《纲要》第二期工程
从2001年起,是执行《纲要》第二期工程的阶段,《纲要》要求经过十年的努力,把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全面实施《纲要》第二期工程。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群体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体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群众体育中体现得最直接、最具体。表现在:劳动者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劳动者的素质是生产力的决定因素。通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就是实践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育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给人以健康、蓬勃向上的力量。通过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活动给人们带来向生理极限、体能极限挑战的无限魁力和乐趣。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竞技体育取得的优异成绩,有力地提升了体育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其凝聚人心、振奋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的作用在先进文化中是不可替代的。群众体育最直接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特别是人民在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实现小康后的生活的最大愿望就是拥有健康,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健身氛围和条件,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也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因而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从讲政治的高度看问题,群体工作是直接实践“三个代表”的工作,是无尚光荣而崇高的事业。
进入新世纪,我们要把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认真落实《纲要》第二期工程结合起来。国家体育总局对今后群众体育工作提出要求:以施行《纲要》为主要内容,逐步建立面向大众的服务体系和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组织网络体系。构建体育服务体系将是今后全民健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构建体育服务体系要抓住三个重点: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组织网络体系作为服务体系的支撑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加大力度抓好“三边”工程。我们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思考如何站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高度, 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增强全省各族人民体质这项根本任务上来,把《纲要》第二期工程落到实处。
1、加大宣传力度。《纲要》颁布6年,但真正了解《纲要》的并不多,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还有很大差距,要宣传体育的新观念和群众身边的有形事物,增强全社会体育意识,着力引导体育消费。
2、从“三边”入手。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建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组织、各类群众体育团体,逐步使城市居民体育活动普及化、家庭化、社区化。并要充分利用好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修建的全民健身工程,为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3、突出重点。城市以社区为重点,本着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科学、文明的原则,保持活动的经常化、长期化;人群以青少年为重点,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和管理,使校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更加丰富多彩;农村以乡镇为重点,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
4、加强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落实《纲要》列入为各族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议程。各级体育部门更要把落实《纲要》作为自身的根本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纲要》规定的任务。
5、加强管理。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是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决不允许搞封建迷信活动,更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和不良思想文化的侵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体育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严肃的政治斗争,守住阵地,保持警惕,巩固取得的成果。
(二)加快建设体育场地设施,为我省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要以战略的眼光,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投入,集中力量加速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冲破制约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瓶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育局和省财政厅去年底已制定了《2001—2003年全省地县体育场地建设布局计划》,决定在2001—2003年期间,每年由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按1:3的比例拨出经费,即省财政厅每年拨150万元、省体育局根据当年布局修建的体育设施实际件数所需补助经费,拨出多于450万元的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予以补助地县修建体育设施。省体育局2001年将拨出510万元,会同省财政厅拨出的150万元支持县级修建33件体育设施。省体育局还准备拨给贵阳市500万元、遵义市200万元、其他地州市各100万元以及50多个县(市、区)各5万元,修建体育设施及全民健身路径。以后逐年拨给地县经费,帮助地县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各族人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
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性机遇,争取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当地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小城镇建设,将建设资金列入政府预算,每年予以安排。省、地、县三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千方百计地筹集建设体育场地的资金。提倡和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建设群众性体育设施,实行筹资渠道多元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贵州省体育条例》,强化执法力度,制止侵占体育场地的行为。
(三)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增强体育自身造血功能,吸纳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全民健身事业。石秀诗省长在《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将“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产业发展”作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举措提出来,意义十分重大。这既肯定了几年来我省体育改革的方向,又对体育产业化提出更高要求。新的世纪,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拥有健康是每个人最大的愿望,社会对体育的需求必将有较大的增长,体育作为第三产业将会有更大发展。但是,加速体育产业化还要从我省实际出发。我省体育产业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我们不能超越阶段、脱离实际去做那些办不到、办不好的事情。另一方面,要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把握机遇,积极进取,要依靠社会的支持,挖掘自身潜力,壮大支柱产业,开辟新的项目,逐步形成以本体产业为主体,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并举,所有产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要不断发挥通过中国体育彩票筹集发展我省体育事业资金的作用。从2001年开始,省级预期用于发展地县体育事业的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多达2000万元以上,如果中国电脑体育彩票市场稳定、政策变动不大,“十五”时期省级支持地、县发展体育事业的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将超过亿元。到“十五”期末,用于人民体育健身的硬件设施将会有较大的改观。
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体育用品销售、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娱乐、体育旅游、体育技术咨询、体育场馆建设开发等服务业,使体育产业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
我们相信,在“十五”、“十一五”期间,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深入,我省的全民健身事业在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推动下,将会比“九五”时期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我们要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要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落实《纲要》第二期工程规定的目标任务,把我省的全民健身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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